充的速度,來不及發車耗的速度,電瓶很快就沒電,最後車發不起來。
會自己拔出來充的還好,不會的去機車行給人修,說電瓶要換,開價 70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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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時候,熄火後還要開電門按住煞車,尾燈才會亮。
此時發電機沒在動,乾耗電,電瓶損電更快。
又一定會有些人偷懶,不想按住煞車,尾燈就不會亮(舊款的),這樣的安全疑慮,又要怎麼解決?
到時有人被車撞了,
後車說:
是前車晚上不開燈,他的錯,他要負責任
但前車又說:
是政府強制要人熄火的,我不想違法被罰錢才熄火的,熄火當然燈就不亮了,怪我哩。
若有這樣子情況,請問到時法官要怎麼判?
可能不是判不判的問題了,搞不好還反告要國賠。
明明晚上就是要開燈停車才安全,現在又規定要人熄火,那不是拿生命開玩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