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是這樣爭路權(鑽車縫)的!

aderek wrote:
法國先進的國家是這...(恕刪)

問題在於台灣恐龍法官太多
應注意未注意這一條害多少家庭家破人亡
明明就沒肇責的交通事件
最後還要賠錢坐牢想到就是

如果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一條,
誰管他要不要上高速公路找死,
影片看完了,更加支持政府不開放重機行駛國道的政策

鄭小宗 wrote:
如果,重機族,自己...(恕刪)


請問自己要怎麼雷殘?
你開車開一開會自己翻車嗎?
笑死人!輪子多就有路權,大卡車輪子最多所以只有大拖車可以上高速公路,比谁較會違規都是假設,谁違規都要重罰最好比現在多一倍,最好罰到沒人敢上高速公路,違規這跟幾個輪子有何關係?
法拉利不是最快 吹牛的嘴砲最快 杜卡迪不是最好 知道危險的最好
紅黃牌做法根本就應該取消, 統一改白牌, 就不會被放大解讀,

同樣騎法白牌沒人管, 紅黃牌就被砲轟.

汽車是汽車, 機車就是機車, 為什麼要當"汽車騎", 然後還不能上高速公路???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BIGHANCE wrote:你先把法律改了再說

現在立法通過的是紅牌可上國道 但交通部不給上...(恕刪)


立法?
不知是不是進口商或重機業者施壓?

讓我們來看一段重機整齊化一的影片:
(讓我們更加之持重機上國道)
https://youtu.be/ZBrJPOXO9KU
簡單問你一句
你讚成腳踏車上國道嗎?
十六夜之月 wrote:




看看高速公路...(恕刪)


機車有三輪也有四輪。早就上市了。

所以現在探討的是2輪機車嗎?

還是探討機車?


tom_lai2232 wrote:
簡單問你一句
你讚成腳踏車上國道嗎?


我贊成耶。但我是出於人權。

只要能符合定速60公里以上,連續行使30分鐘(我不知道法定值多少時間,總之符合規定動力即可)

腳踏車也有電動的。

轎車也有人只開50公里,不也上了,只有罰款而已。也沒強制下交流道或是禁止。


utterman wrote:
建議ETC全面加入取締功能, 超速 低速 不打方向燈該檢舉的都檢舉
(恕刪)


本日最忠肯,

不論使用什麼交通工具,贊成強力取締全部違規行為,

生命法益應該都大於隱私權法益吧...

在開放大重上高速之前,必先塑造安全的環境,

所以,先嚴鄭取締所有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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