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個在地高雄人的身份,我只能說....沒有....不知道高雄還有沒有人記得,要往鼓山渡船處那邊,先前的"方塊路" (靠港邊那條)無論開車騎車,保證走那條會讓你有"打通任督二脈"的感覺,後來被罵翻了才修改成現在這樣。一條路花兩次錢來修,看來賺的不少.....
其實台灣政府在以前就很有遠見了路不平是為台灣人民好以下是新聞:日本道路太平坦 日童腳掌開始變形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09/8/2glc1.html該說很諷刺嗎?
屏東柏油說真的很容易變型說說台北有24小時 隨時都有"大量"的砂石車 跑來跑去嗎說真的 砂石車常走的路 我開 三噸半 載滿 快四、五噸的貨 沒開好都會偏現在有一個人把大把大把的鈔票燒掉後 還說自己的LP很大條說真的 我雖然是賣菜的 可是把65億給我們屏東 還是其他縣市 去規畫所謂的"路平"倒也不是一件壞事丫再者也能讓某某不會花錢播廣告說自己的LP多大條
看到文章第一個反應是...並沒有阿~騎車在馬路上,閃坑坑洞洞...閃凸起的路面...閃人孔蓋,唉要是忘記閃...結果就是差點摔車很想知道補路是怎麼補的阿??竟然可以下陷這麼大洞...雖然外表看起來也許會覺得這樣的凹陷(洞)應該還好,但卻足以讓騎車忘記閃的人摔車了.....無言
瀝青公會只是瀝青的生產業者, 路不平和瀝青業者的關係不大, 主要是包商使用回收瀝青和官商工程勾結造成的, 誰當瀝青公會理事或主席不是重點, 比較嚴重的是底下這種民意代表和政府官員 (好險這個法官沒有因為這個市議員和工程業務沒有直接關係而判處無罪) :前北市議員許富男 貪汙重判18年台北市前市議員許富男利用市議員的權勢,勾結台北市工務局官員在發包再生瀝青工程時,便利廠商綁標及圍標,從中收賄2600多萬元,台北地院昨天依貪汙罪判刑18年,褫奪公權6年。 工務局養工處技工蔡聰興等35名官員也分別被判重刑,其中蔡聰興被判刑18年6月,褫奪公權6年白老鼠 wrote:去日本遊覽了幾天,去...(恕刪)
mega wrote:我是想到台北市政府不知有沒有設計一套系統,只要誰要挖到馬路就到那系統登記,之後系統可以幫忙排出最好的時間順序來施作,以減少重複路平的成本(這個比較有技術)。或者誰挖了,那個單位就要負責全部重鋪,而不是用補的(這個比較沒有技術)。 没啥技術吧? 香港80年代已經在用啦, 97年換成電腦化系統, 同時規定同一段路面3個月內不得再開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