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_Pan_A wrote:這好比機車壓到禁行機車道上行駛馬路就這麼大要是人人都當自家後院一樣愛怎樣騎就怎樣騎沒出事代表人人都守法安全駕駛美國是人人守法~~~~出事就倒大楣要是出事就會認為自已都沒錯錯都是別人~~~~這種自私自利的想法再呆灣寶島上是正常的嚴格來說真是罰太輕了 又一個搞不清楚狀況就隨便批評別人的傢伙如同標題我只是想弄清楚白牌能不能行駛快車道?然後什麼是快車道,慢車道,路肩而已...你在哪看到我說都是別人的錯,自己都沒錯???拜託你別在那亂了...
andy370301 wrote:其實這案件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只能怪台灣的恐龍政府跟恐龍法官制定出來的爛法規因為不管怎麼說都會被某些人吐槽說汽車不對嗎..他停路邊害你家人及機車騎士必須往外騎導致出車禍說機車不對嗎..因為機車速度太快導致閃車來不及撞到說你家人不對嗎..腳踏車速度過慢.應該要有認知不要騎在馬路上講來講去..好像都不對....= =台灣的交通法規...很無言...(恕刪) 不懂就別裝懂好嗎什麼時候行政機關和法官可以自己立法了你也真誇張~~麻煩有空多去了解我國的五權分立好嗎
arlen0625 wrote:後來送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書上寫路權違規事項:腳踏車不得侵入快車道行駛,為肇事主因肇事機車疏於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看圖..讓我很質疑..這是雙向道吧..這道種路沒有所謂快車道慢車道之分..我會把這判決書拿去再問一次..如果他再不改就上報聊了..這判決有問題..這判決有問題..這判決有問題..本來想酸裁判官的,想想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