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停家樓下被拖吊問題請教。。。

這樣的問題在總是會引發可能衝突的意見,自私是一切的出發點
一方所持 許多說法
1. 這地方我停很久很久了(幾年到幾十年的說法都有)
2. 我又沒有傷害路人、影響交通、擋到動線
3. 大家都是老鄰居了不會有人對我停這裡有意見
4. 如果我這樣要抓那整排 還有這邊那邊都應該要抓光光了啦
5. 如果有需要 通知一聲我移車就好啦 為什麼要開單 為什麼要拖吊 為什麼要告我
6. X的,停個車也要這麼機車,你們很愛雞腳耶~~ X
7. 建商當初蓋這邊就沒有規畫車庫啊,不然是要我停那去?
8. X的,賊頭是太閒喔,那麼閒不會去抓XXX的,只會欺侮小老百姓
9. 我的誰誰誰行動不方便啦,不停這邊要停很遠啦,你有沒有良心啊,你是在大聲甚麼啦~~
10. .....ETC..很多理性不足的說詞 不勝枚舉


法理不外人情 這句話沒錯
不過也有人問 人情到底要無限上綱到哪去?

人與人之間需要互相體諒包容 這句話也很正確
不過也有人問 是要 包山包海包到做牛做馬嘛?

如果每個人都說要別人包容一點 集合了 許多的包容 大家開心了嘛?

第一台車不停好,擋路、亂插、並排,大家繞一下過去,心裡唸了一聲,算了。
第二台看到第一台停,所以跟著停了,想說他沒事,那我這樣應該也可以吧 。
繼續如此類推下去.....大家感覺路越來越難開,要進出比考路考還有難度,
一不小心可能就會傷板金,還不知道是誰要賠誰@@
接下來會發生許多可能
1. 家有老弱婦孺行動不便的心聲:這是關廁所嗎?大肚子、撐拐杖、推輪椅根本就卡不過去啊。
2. 家中長者發生狀況,叫了救護車,在巷子口進不來,分秒必爭的急事,只有家屬心中最急啊。
3. 新聞播過了,發生火災,消防車不小台也在巷子口,看著火燒很大很大,水噴不到事要怎麼滅火 @@
4. 機慢車為了繞過這些停在所謂"我家樓下"的車,切到車道上,被後方行車碰飛了,這算命中註定嘛?
5. 一棟公寓,門口為什麼一定就是一樓住戶停車位??大家來比比背景顏色,來比手腕?

不發生意外事故 事情好像都不大 好像抹一抹就都不見了
發生意外 大家一起來推拖裝傻 說是警察要去查 甚者 一皮天下無難事 否認一切 沒你是想怎樣?
許多症狀新聞都已經播出很多了 看著新聞 有些人心裡不斷的咒罵著 這樣的人!#$%@#%$
那麼這些症狀 只有條伯伯 該去負責嗎?
大家互相制約一下,提醒一下,口頭說效果真的會有用嗎?
為了幫助整個環境,檢舉就一定要被冠上爪耙子的稱號嘛?

如果大家都覺得 包容一下就好了,那可否換個角度,換大家的車都停您府上門口,
如果(純粹假設性說詞 非事實)
每天早上為了出門 乾淨的衣服 可能 出巷口 已經幫人擦車了
妻女送了醫院 因為被摩托車把手頂到懷孕而變大的肚子 院方表示 目前還在搶救中
老者發生急性症狀 救護車到巷子口 擔架拉到門口外說 進不去了 時間持續流逝著啊
門口被隔壁失火堵住了 一家人都在家裡蒙著鼻子在窗邊等待救援 心想還好已經聽到消防車警笛很大聲
不過消防車在巷子口進不來 消防員望著府上窗口大喊 不夠啦 這樣的距離救不到啦 ~~~


包容別人,是每天無數人不斷在做的事,積小成大,有許多人已陷入了相關的風險中
很多事故的發生因由就是 一些看起來無關緊要只是大家方便一下的停車問題
而這些車為什麼會停這邊呢? 自私 就是一切的原罪



PS
無意筆戰,只是把一些問題提出來 供大家參酌
許多狀況,你不願、我不願、大家都不願遇到
只是每每發生慘劇的時候,那究竟是誰的業障呢?

這裡是三重五福街嗎?
老公寓前的馬路本來就不寬,在加上每戶都有機車,自然就停到馬路上了。
謝謝大家
我現在心情很好
因為我的新一來了^_^


至於罰單。。。

因為我要申訴。。。

所以先不罰。。。

我打算周一去監理所。。。

至於違規照片。。。我剛剛忘記拍。之後在補圖。。。照片在他們電腦裡

車尾超出白線約四分之一。。。

連承辦的警員都贊同我去申訴(場面話^_^)
他也覺得誇張。。。


從頭到尾我只覺得有到拖吊的程度嗎?紅線?擋道?

罰單部分。。。有錯就罰。沒啥爭議

yankess5 wrote:
這裡是三重五福街嗎?...(恕刪)


是的。五福街

晚上住附近的你們可以來看停車狀況。。。

就知道我為何覺得被拖吊不平了。。。

停路中間的沒事。我停線裡四分之三被拖吊。。。^_^

koryu0331 wrote:
連承辦的警員都贊同我去申訴(場面話^_^)
他也覺得誇張。。。


從頭到尾我只覺得有到拖吊的程度嗎?紅線?擋道?

罰單部分。。。有錯就罰。沒啥爭議

申訴是你的權利, 繳罰單是你的義務.

你當然可以先行使權力確認罰單有效,再去盡你的義務.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

從照片看來,那條白色實線如果是10公分寛,表示你車是停在慢車道上~拖吊是合法的。

如果線寛15公分,表示為路面邊線,才是可以停車的。
量一量再決定要不要申訴吧。
看他罰單的維規事項是啥...應該是妨礙交通才對...但你停成圖1所指的地方賭爛的不會是右手邊的住戶.8成會是左邊這棟..試想停這樣2台橫向機車 那狹窄的小通道要給全棟人出入..會怎樣...???

第36樓及第106樓正解,樓主不管停白線內外都是停在車道上,違規無誤,
補充說明,可停車的白線可以靠右停車,但車子不能超過白線跨到車道(也
不能壓到白線),跨到車道就屬佔用車道行為,就算白線也會被開紅單及拖
吊。

另外推一下第101樓寫的,每次看到路上有人推輪椅或娃娃車,連自己樓下
大門都出不去,我會去幫忙移摩托車,還是請大家發揮公德心跟同理心,年
輕人停遠一點走回家,走幾步路運動,也多幫別人想一想。

不知道哪來的擾民?

別人打電話檢舉,派員來處理如果就是擾民的話太說不過去了。

你申訴以你的想法,員警可以告你妨礙公務嗎?

我沒看到有機車格...

以下自由發揮…

koryu0331 wrote:
就知道我為何覺得被拖吊不平了。。。

停路中間的沒事。我停線裡四分之三被拖吊

這是不是說...
喝兩瓶高粱酒的酒駕不抓, 我只喝兩罐啤酒,竟然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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