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族注意]新北市 5/1 噪音管制法重點問答一覽

台中何時跟進,這邊屁孩也不少

很好玩嗎? wrote:
所以政府直接從銷售...(恕刪)

銷售端管制就ok?
有效毒品問題就早解決了
原廠車能掛牌這車型燈具排氣管肯定是通過檢驗的
改燈改管請大力取締加重罰則

火鳥打雜工 wrote:
基本上排氣管 不吵...(恕刪)


如果你要這樣講說原廠為什麼要標配會被罰的東西

按道理看

你應該質疑 "為什麼這樣的原廠規格還可以掛牌販售?"
這篇釣出不少改管的8+9
表示目前的取締方式真的有效
加油 新北市政府
這些離譜的噪音車
已經嚴重影響一般善良老百姓的生活
這些改管的8+9 是社會的毒瘤
請嚴加整頓

malinger0316 wrote:
前面一直講說原廠排...(恕刪)

有阿 他有回答
那是廠商的責任
皮球又踢回去了
官阿~~~

真能具體實施的話是非常贊成. 我住在板橋雙十路上, 14F的高度, 底下是T字路口. 看都不用看聽到機車轟鳴聲就知道現在是紅是綠, 日夜都吵, 改裝汽車聲響不是沒有, 但其實比例上實在是少, 跟每50秒一次一定要有的機車噪音相較, 簡直無感.

車輛噪音造成他人困擾還完全無感一堆藉口, 除了家裡大人沒教好以外我想不出甚麼其他的原因.

cloud0702 wrote:
台中何時跟進,這邊...(恕刪)


桃園也是一堆塑膠買菜車改管, 真得吵死人
罰死那些愛製造噪音的屁孩!!!!!!!
mickyteng wrote:
還是霧煞煞,所以意...(恕刪)
本來就是這樣啊

你花時間驗車是你家的事

而且本來就不該限定在排氣管上


Harry0412 wrote:
新北市公告的公文中...(恕刪)


我覺得重點在後面所說的,致妨害他人的生活安寧云云,所以還是必須要檢測噪音,因為這是最客觀的標準,畢竟主觀的安寧感覺100個人有100種感覺,是故如果經檢測噪音合格的副廠排氣管,是沒有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必要客觀構成要件,以上為個人對此公文第4項1款的解釋跟看法。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