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月巴 wrote:第106樓正解,補充說明,可停車的白線可以靠右停車,但車子不能超過白線跨到車道(也不能壓到白線),跨到車道就屬佔用車道行為,就算白線也會被開紅單及拖吊。 歐!我家附近的巷子,有一台轎車總是將車身停車跨一半馬路,裡面還停了一台機車開車經過總是要很小心的跨過...那我就可以去檢舉這台車\
如果是用很多人違規卻只罰我的理由去申訴,那可以不用浪費時間了。不法行為的平等是沒有受到保障的,這是憲法層級就已經明白表示。申訴要過在此案件有兩種可能:1、舉發程序不合法2、當事人自証其行為無過失供你參考。
白實線:(1)快慢車道分隔線:劃分快慢車道,線寬10公分,四輪以上汽車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彎外,不得行駛慢車道。(2)路面邊線:標示路肩或路面的範圍,線寬15公分,車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資料來源 :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ct?ctNode=1373&mp=1&xItem=2320從照片看起來,這個白色標線,線寬應該不足15公分,樓主能抽空去量一下嗎?如果是「快慢車道分隔線」,基本上整條街都是違規,所以申訴也沒用
你好..我也住三重!!第一次聽到有人在巷弄被拖!我家在夜市巷內.大門常常被機車擋道.出入要用跳的.請里長管區都沒用,地上沒劃線完全沒摺·我反而想知道檢舉你的人是何辦法?是什麼大人物?你何不反過來也申訴?koryu0331 wrote:請問各位先進。。。我...(恕刪)
照片看起來是違規沒錯,其實第一張照片左邊那些並排車也都已經違規,只是沒人檢舉的話,一般是不會去處理這種,之前在裁決所有看過類似的申訴案件被駁回。看起來應該是旁邊的貨車要出入不方便才去檢舉的樣子(純粹推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