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白目違停被人用三秒膠黏a4紙“勸導”,怎麼處理比較適當?


GARGINE wrote:
有種東西叫作'瞬間...(恕刪)


這種倒一整罐都不夠用,燒錢
最少要用甲苯(應該)
警察大哥真的很忙
如果我是當事人
我會自己花錢換坐墊或是嘗試去除看看
自己犯錯在先,自己願意接受
就讓警察大哥去做更重要的事,個人淺見

山大 wrote:
本人住在新北市巷弄...(恕刪)

上次因南部旅遊
把車停在內湖特力屋
因平常不會收費
以為過一夜不要緊
哪知隔天回來牽
發現車子被很強的黏膠黏住警告紙
害我去買汽油來清
有點氣
我是第一次這樣停

allboundless wrote:
機車受害都可以放"真實照"
為什麼違停的位置圖要用畫的,不直接PO真實照點點點
可想而知囉......(恕刪)


因為我沒有空拍機,俯瞰這角度只能畫大約。
btw 我知道我違停。
我又不是在問這樣算不算違停。
雖然這行為不對,但我家也是在轉角間,也是一堆機車騎士懶,就直接停在轉角
以前我老爸在時,因開小貨車,都嘛直接把轉角違停的車直接撞倒...
後來都沒人敢違停...但現在又一堆違停了...
你說~人是不是很...貝..戈..戈...
很氣我知道...

但是如果你住在附近也必須每天搶車位 我覺得就自己吞了吧

不然 你就保證以後能停到停車格

不然說真的 如果要找你麻煩 我就天天等你亂停 檢舉你 你就飽了

山大 wrote:
本人住在新北市巷弄...(恕刪)


車主停違停在轉彎處,如果有人因此而受傷,你會吃上責任
因此,建議你以後還是少違停

至於機車坐墊,可以去換皮
停紅線內是違停.但沒白目.
就算白目,也沒理由被破壞.
報警.找出爛人.叫他賠你一個新座墊.
至少在警察面前拿他1000元,再寫個合解書.

山大 wrote:
本人住在新北市巷弄...(恕刪)


就你們太常故意違停搞到人家不爽才這樣舉動吧?自己不要違停就好了
告甚麼??
別人頂多賠你一罐清除劑+人工
法律上的原則是恢復原狀
賠新的坐墊??
法官不會這樣判
最多最多就是新品算折舊吧

法律
跟你想的常理並不一樣
不是別人弄壞你的東西
但不影響原使用功能、或是有其他修復方法
但你想換全新的1000元
別人就要賠你1000元

閣下如果有時間為了一罐清除劑或是1/10新坐墊價格
那就去告吧
但是建議閣下把時間拿去學習如何停車
會比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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