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鑽真的很危險
反應時間真的有時候來不及
之前也常常看到高中生穿著制服
在大路口也趕闖紅燈
重點還載人
都替他捏了一把冷汗
不遵守遊戲規則 犯規出局的話

就沒有重來的機會,

告訴別人要小心 不用當聖人也可以說

而且自己也有切身之痛

誰對誰錯

騎機車總是吃虧

當看到親友的不捨和難過

怎麼快 也覺得人生沒差那幾秒

sum1209 wrote:
不遵守遊戲規則 犯規...(恕刪)

我覺得您原先的發文前面說得對,確實不顧一切亂鑽真的很危險,出事時不管誰對誰錯,還是騎士最倒楣。
但後面用這一點引伸出要所有機車都如汽車一樣,不併行不同車道超車,這就很不切實際。
第一點,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就有明確允許同車道超車,而目前我還真的找不到有說不可同車道併行的。
第二點,如第一點,其實汽車也經常對機車做同車道超車,那為什麼機車就不可以對汽車這麼做?在一些清況下,同車道超車或併行是減少道路空間的浪費及提升運輸效率。一台機車才多寬,硬是要求不得併行及同車道超車,把馬路佔成一長條車龍,兩旁卻空蕩蕩,怎麼看都覺得荒謬。而且,就法令上來說還真的找不到明確的規定。問題不在於不該鑽車,而是不該濫用鑽車的方便。但您以亂鑽車易造成危險,就主張完全不可鑽車,這有點像是某些教育團體的說法,用一些有問題的老師濫用體罰造成學生傷害的案例,就主張全面禁止體罰。如小的前面所說,政府應該正視這個事實,明確定出規則,讓使用者及執法者有所依循。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大家各行其是,執法者也不知道該依那一條法令管理,造成現在這樣的亂象。

jeff200565 wrote:
所以內側車道禁行汽車,以保護騎士安全

這樣好不好?講那麼好聽
...(恕刪)


這個論點干我屁事
合理的超車 應當沒人反對

而車道規劃未完善的道路

就並行汽車左右兩旁 也只是徒增危險

現行法令 草創於人車不多的時空背景

模糊地帶的解釋 我也不是專家

感謝大家提供意見參考!
acom66 wrote:
這個論點干我屁事...(恕刪)


大家快來看,這是標準四輪嘴臉
四輪大爺撞到人表面道歉
其實應該在OS:干我屁事,反正有保第三責任險

反正自己鐵包肉,怎麼撞都沒差
兩輪都不是人就對了?

今天上班路上才遇到一台停在巷子等人的汽車
叭了不理,拉轉她反而嗆我在自家門口等人不行?
地上是紅線,馬路你家開的?

四輪兩輪差不多而已,還我高速公路路權

我都開車 撇開一些三寶汽車不說
如果尊重自己的生命的話
就不該雙黃線逆向超車(在汽車死角內)
有機車道走卻併排併到汽車前面
還有三寶最愛的逆向左轉
在汽車左轉時剪線(違規沒兩段式左轉)
轉彎時很難同時注意左側灣道和右邊來的機車
還有晃來晃去快黏到汽車側面的機車
偶爾還有小巷全速衝出的
以前常騎機車 但常常被逆向左轉的機車嚇
人生中三次車禍有兩次也是因為逆向左轉的機車
後來乾脆都開車 要怎麼亂騎是你的事
撞了也是騎機車的在痛
反正出了事汽車保險會賠


不過等紅燈時我也覺得沒必要 硬要鑽 鑽到前面去
實在不明白為什麼一定要去前面擠成一團...
jeff200565 wrote:
大家快來看,這是標準四輪嘴臉
四輪大爺撞到人表面道歉
其實應該在OS:干我屁事,反正有保第三責任險

反正自己鐵包肉,怎麼撞都沒差
兩輪都不是人就對了?

今天上班路上才遇到一台停在巷子等人的汽車
叭了不理,拉轉她反而嗆我在自家門口等人不行?
地上是紅線,馬路你家開的?

四輪兩輪差不多而已,還我高速公路路權


人生不是只有輸贏

人生有很長的路要走


acom66 wrote:
人生不是只有輸贏人生...(恕刪)


別把汽車自私的行為合理化了

汽車誰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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