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jordan1101 wrote:
http://forum...(恕刪)
.


酒駕本身就不能上路。 還有路權? 台灣法律真多漏洞可鑽 法官也是常常出現奇怪的結論

台灣果真是鬼島




老江湖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恕刪)


有停下來看沒車才過

沒車那他是怎麼撞到你的???


自己的錯就不要再怪別人了


終極書僮 wrote:
沒行車紀錄器 樓主...(恕刪)


我還真希望直行撞左轉不讓直行的車真可100%無肇責

這樣大家就不會積非成是,讓直行車卡在路中

等一紅燈,橫向的車開出來

卡在路中的車無法往前過路口,剛好就變路障

事實上,若真的這樣判,直直撞下去也沒肇責的話

你是不可能弄台爛車來賺錢

因為死要錢的台灣人絕對會等到直行車都過了才轉

就像知道有測速一定會被照被罰錢一樣(除非一時忘了、恍神,總之不小心沒減速)

很可惜,路權在台灣才剛起步
其實十字路口不能停車的
前面卡住你應等待前方通行才前進。

早些年平交道也停了一堆,後來撞死幾次大家才知
不過十字路口比較安全就算錯了
被撞死還是對方賠,因為有過失殺人/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刑責。
未禮讓就是未禮讓,不要扯什麼車速快
轉彎車被直行車撞到
就是自己的錯了,別扯一大堆543的
沒有任何車子可以在路上快到你看不到他來了
只有一種叫做你看到他來以為自己會過得去,硬開
乖乖地付錢吧
前陣子新聞

單車突然左轉撞上機車,騎機車婦人死亡,法官二審逆轉,認定婦人肇事比例為六、單車族為四,逆轉原因是婦人超速

這個例子就是直行車輸了
直行車幾乎穩贏
路權100%
若上法院判決
最慘就是70 30
賠一賠八
因為你沒有科學證據去證明他超速
口說無憑!!!
他就是直行車肇責小這也沒辦法
但不可能0肇責(應注意而未注意)
除非能證明他是停止不動你去撞他才有可能0肇責

不然兩方都要出錢,出多出少的問題而已
通常剛開始對方很強硬跑幾次調解對方要求的金額多少也會軟化一些
若有時間可以慢慢跟他耗,你要耍賴不理態度差樣樣來(網路上很多前例可以學習..各種出車禍後耍賴擺爛的嘴臉跟方法)

ps:這時代越不要臉越不講理的人越吃香(有吵有鬧有糖吃),雖然我相信你不是那種人,但想盡辦法也要"裝"出來,讓對方覺得你並不好"吃",不能把你吃死死
對方撞到你真的很雖...............
老江湖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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