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na057 wrote:可能還是要討論挺多的...(恕刪) 看完我覺得就是~轉彎車輛要事先確認車況然後事先慢慢往右靠往右側附近尤其右後方車輛,需保持安全距離。在寶島台灣上路,必要條件:能預測身旁車輛動向的能力 另外,為官者也請多用心
會先停在比較靠右邊進入待轉區的方向,並且提早打右轉方向燈,且要轉換跳綠燈時注意後方想腦衝直線加速的車,避免被追撞,因為有過後車要腦衝的人,曾經追撞或急閃過,卻還說要進入待轉區為何不先讓後車直行。前提就是有提早打右轉方向燈與靠右邊進入待轉區的方向,可是卻還是有很愛腦衝的人。
Koumei Tsai wrote:答案(3) 504.機車行駛於最外側車道要進入待轉區時,方向燈的使用方式何者正確?(1)需打右轉方向燈(2)需打左轉方向燈(3)無須打方向燈...(恕刪) 這題如果改成 機車行駛於外側車道(最外側有機車道)(不是最外側車道)要進入待轉區時...... 答案可能就不一樣
katana057 wrote:不管你打什麼燈只要...(恕刪) 原來機車右側超車是違法, 警察怎麼從來沒抓過?這應該是警察造成的吧...... 大量機車出來, 怎麼可以從右側超車, 應該一台接一台才對
maxsanta wrote:原來機車右側超車是...(恕刪) 請看第3條 第47條 另外機車可不是慢車自己去看文吧法規前面回文就先貼給你看了看不懂我也沒辦法警察不怎麼抓這個? 因為知道右側超車在台灣有許多道德觀念上不適用的情況並且增加機車的行車困難但出了事嘛...這點還是會被拿出來判就好比我們台灣改裝品可以市面合法販賣 但改裝就是違法一樣只要你排氣管 跟燈具 不要太誇張 行車行為不要不道德正常警察也不太會去理你人家日本對改裝品有列管 改裝更要變更行照 檢驗所以路上也不會有吵死人的全直通排氣管口口聲聲說要環保 卻不列管改裝品讓不裝金屬觸媒的改裝管在市面合法販賣...唉...寶島啊菜刀可以在市面合法販賣但有有基本民生用途改裝品可以在市面合法販賣但不能改裝...買來當骨董收藏逆...讓他在市面流通- - 卻要說違法...要嚴格 直接規定廠商只能提供給賽道使用不就好了要讓他在市面流通 就要列管嘛...
maxsanta wrote:這題如果改成 機車...(恕刪) 你有看全部回文嗎?基本的行車道德 就該依序行駛不管多塞 你就是該跟著右轉車流的最右側就這樣跟你說吧 汽車內線右轉 合法嗎?違法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抱歉啊 本人不是法律系的懶得幫你找處罰條例 這是安全規則
katana057 wrote:請看第3條 第47...(恕刪) 是讓我看這條嗎? 第 47 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maxsanta wrote:是讓我看這條嗎? ...(恕刪) 是啊你把四、五也反紅用意是?...處罰的很合理啊超車燈光=閃燈 ...請問 你看到 前方打左燈往右偏時你有示意要超車?即使你示意要超車 前方過2秒後早就不擋你路了而且待轉的不就本來就靠邊慢行了... 不要在跳針叫我姐姐了...在來你把或反紅用意是?"或"代表其他 可不是代表是一體的你認為他是一體的 他應該用且...基本的語文文法常識...請你把這連起來唸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1、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2、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3、未行至安全距離 即行駛入原行路線會把他們擺在一起說明是因為項目關聯性在來項在細分下去是款、目不這樣細分個人推測是因為有礙瞻觀吧...只把字反紅不說問題點當我是神逆- -...以上都是個人猜測你的問題點的回答X的以前跟一堆人講道理 講邏輯 不聽說我腦補一定要拿法規來壓才可以討論邏輯什麼鬼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