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698169 wrote:
.酒駕本身就不能上...(恕刪)

觀念有誤
酒駕規酒駕
路權歸路權
當有一個人酒駕被闖紅燈的撞到
你會覺得闖紅燈的沒肇責?

老江湖 wrote:
我知道再怎麼樣對方都是有最大路權的只是對於對方無肇事責任有見解
希望可以有方法公平重判對方的超速

很簡單,你去調閱監視器畫面,證明他騎很快,這樣他有可能要負擔部分責任。

去年有人在高速公路上煞車不及追撞上來,他跟警察說他一路塞車只開15km/h,結果我把有GPS的前後鏡頭行車紀錄器記憶卡拔下來給警察看,顯示當時車速60km/h減速到0,是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煞車不及才撞上,警察問他這樣有50km/h以上他才承認,筆錄才沒亂寫。

老江湖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恕刪)


你說超速就超速嗎?
你有科學儀器佐證嗎?
標題根本錯了!是轉彎車未禮讓害不管有沒有超速的直行車撞上了~ 害人家車禍還要出來討拍?

haoah wrote:
觀念有誤
酒駕規酒駕
路權歸路權
當有一個人酒駕被闖紅燈的撞到
你會覺得闖紅燈的沒肇責?


所以你的意思是喝酒可以上路? 難怪台灣那麼多酒駕。

你舉的例子是闖紅燈,這是違規在先的案例,當然有肇責。
這邊講的是=>轉彎車被直行車撞到,是不相干的。
轉彎車並沒有任何違規喔,這邊講的是路權。

有聽懂意思了? 看得出差別了嗎? 還要有人再幫你解釋嗎?

如果依你的分析,變成酒駕的人也有所謂的路權了。
台灣的法官真的是恐龍滿街跑,鬼島無誤。
我個人一月份也是T字路口左彎,被對向疾速衝過來的機車撞上右後側(汽車修了11萬),後來警方很無奈的說,這種狀況以前當然是對方責任多,但是現在是路權的概念,所以算我未禮讓直行車責任較大,但是對方也有責任,最後是以和解 我70% 對方 30% 花錢了事,幸好對方騎機車的只是擦傷,機車修了三萬,如果往生的話我應該就法院跑不完了 (花錢買經驗啊)
這,根本被打臉的文。
老江湖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恕刪)
快去找一位法官和律師

前幾天有個案例
直行機車撞到沒看就左轉的腳踏車
後來直行機車倒地死了
腳踏車方的律師超強超猛
法官也說直行機車有錯
你去找他們吧
路權什麼的都不用談了
只有臉皮夠厚就行了
超速就開罰單

如果能證明肇事主因和超速有關,那應該會有點機會
我去年直行被左轉彎車撞...

初判表下來還是說我有過失

行經T字路口未減速........

對方是行經T字路口未減速+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最後保險公司說我三對方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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