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偷騎一騎幾個月後又丟回到原來失竊地點附近的路邊......
,小偷騎一騎幾個月後又丟回到原來失竊地點附近的路邊......
巡邏警察發現是失竊車輛後,先將大牌拆下,然後通知我去銷案領大牌
 ,當時警察還有拍"在尋獲地點車主取回大牌與車合照"做為"破案業績"的證明,結果兩天後我要再去牽時就被環保署給擄車勒索了....
,當時警察還有拍"在尋獲地點車主取回大牌與車合照"做為"破案業績"的證明,結果兩天後我要再去牽時就被環保署給擄車勒索了.... 
最後因為在期限內付不出幾千元的贖金,只好忍痛讓他們撕票了....

而我老闆的馬車也是停路邊空地(那塊應該是私人土地),車子雖然舊但還有大牌喔,出國三天回來就不見了.....

結果他去報失竊,兩個月後也是被警察通知說是被環保署給擄車勒索,若在期限內付不出幾千元的贖金就要撕票囉~~

我和我老闆的機車都是停路邊被環保署整台搬走,而且都沒依法通知
 ,我們都有去報案,等過一兩個月保管費+拖吊費累積到好幾千時環保署就會催警察來跟你說你機車當初不是被偷,是被回收....
,我們都有去報案,等過一兩個月保管費+拖吊費累積到好幾千時環保署就會催警察來跟你說你機車當初不是被偷,是被回收.... 
都是被環保署整台運到台北縣超遠的保管場(我跟我老闆的機車被從松山搬到土城),若不在期限前拿錢去贖就把你機車報廢壓掉....

據他們說現在台北市新實施的判定"廢車"方式是不會再貼大條子且通知車主,而是"只要停放於非機車停車格處超過48小時未曾移動就以廢車處理"(這判定方式內容我會再去查證是否真的是這樣,也許是他們亂講
 ),意思就是強迫你要停機車格....
 ),意思就是強迫你要停機車格.... 
若你不是停在紅黃線他不能開你違規,就通知環保署整台搬去報廢....

我老板氣到提告,現在準備要打官司了....

所以大家真的要小心喔~~
 
                Roger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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