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超車闖紅燈,害機車急煞前翻摔車 (警察說私人錄影不能做為檢舉證據)

公布一下受理員警的姓名

大家來討論一下是否可以以"拒絕受理"來檢舉

"友記"案件所提供的重要證物不就是計程車司機的行車紀錄器嗎

為啥類似公共危險案件不可以檢舉

還是提供一下看是哪個派出所處理的案件

聽他在鬼扯......

啥叫"私人"

那請問一下檢舉達人都是公設稽查員嗎???

太扯了
我把本文加影片寄給水果行的投訴組了.
看看有沒有方法能替車主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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