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別忘了!這是違規被罰的人自己的說詞。有哪個找媒體爆料的人不是把自己說得超級無比的無辜?有哪個人精準記得幾週前開車進出車庫花了 『三秒鐘』。上文事主所言,可信度是零。就拿樓主來說,他不是自稱人沒離車?超級無辜?跑去申訴不成,轉而上網尋求認同?警局回覆公文有沒有白紙黑字打臉?員警說有影片顯示樓主有離車,你覺得公文上的白紙黑字可信否?你信樓主,還是員警呢? 答案很清楚。
Katong wrote:你別忘了!這是違規被(恕刪) 這只是回你那篇說短短的時間事主沒有說三秒.三秒是新聞說的.是指他罰單上的拍照間隔時間至於這篇文當然是樓主問題路上一大堆的並排停車都沒人會檢舉.只要打個雙黃燈停在馬路中間去買早餐都不會怎樣今天還看到機車格外並排汽車.然後汽車外又有汽車的雙層並排停車占了馬路一半去我只會覺得樓主有夠衰而已
kevin4328 wrote:作外送本身就生活已經(恕刪) 無腦紅線到處畫機車臨停巷弄路邊是影響到誰?檢舉人(所有機、機車騎士們)你就不會臨時路邊停車?一定會避開紅線?停等紅燈不能使用手機紅線不能臨停請問大家騎車開車都在哪裡使用手機?TMD無腦法律O (@行政院長你怎麼說
leoliou wrote:車庫設計不良怪交通規(恕刪) 50年前路是我家的土地.該死的政府收走還拿錢.憲法中的食衣住行都該保障.設這些標誌有經過地主的同意嗎?那一天你家的路為了公眾安全填高不淹水.你都不要抗議.五十年前我家前面的路就被填高2公尺過了.導致於整條路後面的房子也填高重新蓋.至今還有人下雨就淹水.921後我也看過路變高.2F變1F.這種房子台北也有1F變地下室的是保障了其它人的安全了.居住正義呢?記住不要站在政府的一方施壓人民.當大家都不說話了.誰幫你出聲~馬丁.尼莫拉這可用於其它.如交通.這些法都是對的嗎?大家可以理性討論.這才是民主.只有一種聲音.你覺得好嗎?
泰倫斯 wrote:檢舉人(所有機、機車騎士們)你就不會臨時路邊停車?一定會避開紅線?停等紅燈不能使用手機紅線不能臨停請問大家騎車開車都在哪裡使用手機? 我是沒聽過這樣就被檢舉啦自己要會判斷一下樓主在供北查你也信了
想開點,之前我有被檢舉過公寓樓下停紅線接老人上下車,但問題是附近都是紅線,沒地方讓行動不便的老人上下車阿,甚至還有酸民叫我把車子停遠一點陪行動不便的爺爺一起走上車,這才是有孝心,唉......鼻子摸一摸,罰單繳一繳,祝酸民的父母永遠都不會老,家裡都不會有人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