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也太閒了 ,機車停路邊人未下..也吃單



你別忘了!這是違規被罰的人自己的說詞。
有哪個找媒體爆料的人不是把自己說得超級無比的無辜?
有哪個人精準記得幾週前開車進出車庫花了 『三秒鐘』。
上文事主所言,可信度是零。

就拿樓主來說,他不是自稱人沒離車?超級無辜?
跑去申訴不成,轉而上網尋求認同?

警局回覆公文有沒有白紙黑字打臉?
員警說有影片顯示樓主有離車,你覺得公文上的白紙黑字可信否?
你信樓主,還是員警呢? 答案很清楚。
Katong wrote:
你別忘了!這是違規被(恕刪)


這只是回你那篇說短短的時間
事主沒有說三秒.三秒是新聞說的.是指他罰單上的拍照間隔時間

至於這篇文當然是樓主問題
路上一大堆的並排停車都沒人會檢舉.只要打個雙黃燈停在馬路中間去買早餐都不會怎樣
今天還看到機車格外並排汽車.然後汽車外又有汽車的雙層並排停車占了馬路一半去
我只會覺得樓主有夠衰而已
紅線不是不管甚麼狀況下都不能停滯車輛嗎?
Tsukikami wrote:
雖然不是出來.但是等進車庫

車庫設計不良怪交通規則???
kevin4328 wrote:
作外送本身就生活已經(恕刪)


無腦紅線到處畫
機車臨停巷弄路邊是影響到誰?
檢舉人(所有機、機車騎士們)你就不會臨時路邊停車?
一定會避開紅線?
停等紅燈不能使用手機
紅線不能臨停
請問大家騎車開車都在哪裡使用手機?
TMD無腦法律O (@行政院長你怎麼說
想這樣沒煩憂唱著歌一直走
kevin4328 wrote:
作外送本身就生活已經...(恕刪)


這張檢舉有點苛刻
leoliou wrote:
車庫設計不良怪交通規(恕刪)

50年前路是我家的土地.該死的政府收走還拿錢.
憲法中的食衣住行都該保障.設這些標誌有經過地主的同意嗎?那一天你家的路為了公眾安全填高不淹水.你都不要抗議.五十年前我家前面的路就被填高2公尺過了.導致於整條路後面的房子也填高重新蓋.至今還有人下雨就淹水.921後我也看過路變高.2F變1F.這種房子台北也有1F變地下室的
是保障了其它人的安全了.居住正義呢?記住不要站在政府的一方施壓人民.當大家都不說話了.誰幫你出聲~馬丁.尼莫拉
這可用於其它.如交通.這些法都是對的嗎?大家可以理性討論.這才是民主.只有一種聲音.你覺得好嗎?
泰倫斯 wrote:
檢舉人(所有機、機車騎士們)你就不會臨時路邊停車?
一定會避開紅線?
停等紅燈不能使用手機
紅線不能臨停
請問大家騎車開車都在哪裡使用手機?


我是沒聽過這樣就被檢舉啦

自己要會判斷一下
樓主在供北查你也信了
泰倫斯 wrote:
無腦紅線到處畫機車臨(恕刪)

無腦騎士到處違規停
到處紅線人行道違停影響到人車出入
違停被檢舉就不要上來吠
騎車就專心駕駛幹嘛看手機
TMD的無腦騎士(@臺灣鯛民怎麼說
想開點,之前我有被檢舉過公寓樓下停紅線接老人上下車,但問題是附近都是紅線,沒地方讓行動不便的老人上下車阿,甚至還有酸民叫我把車子停遠一點陪行動不便的爺爺一起走上車,這才是有孝心,唉......
鼻子摸一摸,罰單繳一繳,祝酸民的父母永遠都不會老,家裡都不會有人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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