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用擔心無照
除非你朋友不只無照還根本未成年
才會有一人擔全責
再來就是該路口是否有設置"待轉"
如果有設置待轉區還無視
那麼也不用打什麼官司了
直接和解~否則你會贏...那就剩下法官死光了吧
接著就是該路口是否有設置監視器
否則各說各話的結果
就是看法官心情想相信誰了
這在鄉下還滿容易發生的
不過鄉下人情味足夠~除非雙方喝酒否則應該都會私了
當然排除死亡
最後
看來你朋友還是選擇私下和解最好
你文中所說的"但距離還非常遠是安全距離"
這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
因為法官問一句
"你說的多遠有多遠?安全距離是多遠?"
如果真的很遠
怎麼可能會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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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給正常車禍用的
我打完才看到你的第一句
也是最重要的一句
"小弟朋友十七快滿十八"
叫你朋友爸媽去賠錢吧
別取暖了..沒意義....浪費01資源可比照浪費國家資源
mysads wrote:
......好法律?...(恕刪)
看不懂我在酸?
無照上路本來就沒什麼好說的,
但法律就這樣規定,沒辦法.
dondon0419 wrote:
不懂就不要鬼扯
又不...(恕刪)
你那什麼情況?
會不會扯太遠?
如果樓主所言不假,
老早打打方向燈,
跟對方也有段距離,
被對方從後方追撞,
還是車尾被追撞,
請問有什麼責任?
不是對方超速是什麼?
100km/hr = 27.77 m/s
正常不可能這麼快
70km/hr = 19.44 m/s
真得不用多快啦,
沒注意前方表速有個80幾一下就撞上去了啦
按照樓主的說法,
警察來就是這樣解決,
你的經歷就不用說了,
本來就是這樣判,
轉彎也一樣,除非轉彎的沒注意,
還要有辦法證明轉彎的沒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