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 X25-XXX的車號肇事逃逸 請各位大大幫幫我


chi87971168 wrote:
案件進度更新:肇事人...(恕刪)

讓人有點震驚哩...
有上新聞?

chi87971168 wrote:
案件進度更新:肇事人已投案,檢察官來信(掛號信)告知預計4/15開偵查庭,但是今天書記官來電告知,肇事人該員於4/08騎乘重機發生車禍,不幸身亡!所以目前案件有可能傾向為不處分....)


真是急轉直下的劇情...

Illus wrote:
這該說是「人在做、天...(恕刪)


對於這位大大所說的頗有認同感說
現在社會人心難料,
逃避推諉的手法層出不窮,
靠關係、走後門的屢見不鮮
拜託leein123大別鞭我

TO樓主:
身體目前狀況恢復正常了嗎?
案子建議還是再追蹤看看...
比如說向警方要已故肇事人的住家地址,
前往捻香之類的...
一來可以確認是否真的被特殊關係把案子抹掉了,
二來對已故肇事人的家屬聊表一下慰問之情。
請嘴巴注意一下~乾淨一點~
對方是騎車沒注意到安全沒錯~~
對方是撞到樓主又沒下車沒錯~~

但這樣對方就該死??
發生事情大家都不願意~~
樓主找到對方~你們知道對方跟樓主的互動嗎??有一直推委否認?還是願意出來解決??

是否人做過一次壞事,之後就該被打入十八層地獄??
那請沒做過錯事的聖人才可以出來說"人在做天在看"~~
因為天也會看你們~你們也要小心打雷!!

樓主一開始就是PO上來請大家幫忙找人~並尋求大家解決事情的方法~~
沒錯!剛開始沒找到人~所以大家用力砲轟~因為這種肇逃行為實在很不可取~
漸漸人找到了~進入法律程序~~大家可以做的就是幫樓主祝福~~
現在事情急轉直下~對方過世~大家該做的是幫樓主想想求償的方法~~打落水狗沒意義!!

樓主人傷的部份,強制險是可以處理的~~至於物損的部份~其實有法定債務繼承人可以求償~但看樓主要不要去討而已~~

至於對方不起訴的部分應該是刑法肇事逃逸致人受傷的部份~~
因為法律所規範的是"自然人"~~對方既然已經過世~肇逃傷人的部分應該是無法起訴~~
至於樓主告對方傷害部份~應該也是無法起訴~~
大家要搞清楚~傷害罪既使成立~也不是會冒錢出來~~只會有一個"刑期"出現~~

所以樓主現在要確定對方造成你的物損,人傷~找到對的人求償~

維尼爸 wrote:
請嘴巴注意一下~乾淨一點~
對方是騎車沒注意到安全沒錯~~
對方是撞到樓主又沒下車沒錯~~

但這樣對方就該死??
發生事情大家都不願意~~
樓主找到對方~你們知道對方跟樓主的互動嗎??有一直推委否認?還是願意出來解決??...(恕刪)


呵呵,不知道你有仔細看過那段影片了嗎?

在擦撞樓主之後是以何種姿勢和速度揚長而去的~現在車禍掛了也只是剛好而已
子彈打中毛 wrote:
呵呵,不知道你有仔細看過那段影片了嗎?

在擦撞樓主之後是以何種姿勢和速度揚長而去的~現在車禍掛了也只是剛好而已


如果肇事者真的往生了,那我在這邊表示遺憾之意。

回到正題,事出必有因嘛,像影片中這種鑽車方式外加撞到人之後的挑釁方式,
說真的出事只是時間的問題。

另外,「人在做天在看」這種話已經是客氣到一個極點了…






Illus

維尼爸 wrote:
請嘴巴注意一下~乾淨...(恕刪)


的確肇事逃逸不代表該死

只是這種騎乘態度......往往與死神最近
加油!!繼續罵~~
1515151515151515
這種騎法死了也就算了...說難聽一點...一點也不會為他感到可憐...
入土為安
亡者為大
建議就先這樣吧!

Illus wrote:
如果肇事者真的往生了...(恕刪)


非常同意

市區限速40
郊區限速50
快速道路&高速公路
也在100~~~120之間
要騎快超速後果就要自己負責
不是出事後要人同情緬懷

考駕照之後都全忘了嗎?

還是大cc數就可以不用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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