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phone2 wrote:
2011-11-29 01:22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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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台灣有條腦殘的法律會保護你
因為我曾發生過這種車禍..
先講那條腦殘的名字叫
"應注意而未注意"
專保護白目..腦殘..沒事不尊行交通道路行駛的人
他從後方撞過來..意思就是你在他車前半台車以上
至於什麼方向燈..縱使你沒打..你也可以講被後車撞壞了..爆掉了...OOXX之類的
大至上是後方賠七成...你自付三成
樓主轉向車,雖然事後車撞前車但直行車路權大於轉向車
所以責任大約是反過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