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tank wrote:
而事實是,在當下你除了幫忙報警,什麼都不能做。
頂多幫忙指揮交通吧。你對傷者是什麼動作都不能處理。除非你是急救人員。
對於車禍車輛你也不能移動,除非你是交通鑑識人員(就算是在劃線前你也不能動)
所以,路人能做的只有,看到車禍然後一堆人圍起來看,開始討論誰對誰錯這樣..
與其這樣還不如報個警,趕緊離開不要妨礙現場其他交通狀況。以免延誤救援比較好吧。
最後,我相信那時你在現在看到這種等級的車禍,三分鐘之內你也只會愣在那邊的。
除非你天生就是警消好手,看慣了意外現場。
我有急救證書.我當下也只能打電話.跟指揮交通.
撞那麼嚴重.頸椎如果斷了.你是不能碰他的.
如果我是停紅燈的轎車.我也是要開走自用車把車停路邊.
總不能當下第一排的轎車都下來查看吧.
假設性旁白.
第一排外線車主想;{應該下車.但我會擋住後方車.往前開闖紅燈又會照成下一個車禍.等綠燈吧}
第一排內線車主想;{應該下車.但傷這就在我前方.想往前開闖紅燈又怕輾到傷者.}
so..
當下來又只能站的.那不就是跟圍觀有何差別.
還是要悲觀憫人.感同身受.在現場抱著傷患流淚並喊著或兇著旁人快叫救護車.
又因為有這麼多熱心駕駛下車關心.路口就會至少停了4台轎車不動.
後方3分鐘內排了超過20台車籠.
不要被行車紀錄器短佔的影片判斷還難過了.你不知道錄影車主有沒有離開路口後下來指揮交通.
或當下有沒有人下來幫忙.
影片看起來就是綠燈了.車主沒留在原地繼續錄影給大家看的遺憾.
我對標題[車禍之後,台灣人,多一點憐憫之心吧]沒有意見.也支持大家要車禍後多一點憐憫之心.
但發文者提到大七事件.不應該成為啟發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