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是聽到一方的講法是很難斷定看樓主的說法是因當沒撞上這樣的話下次質疑是否是誰開的時候你可以當場問她們兩個當時是否有感覺衝撞(或聽到聲音)確定那後保桿是否為這次事件造成的如果他說確定是你造成 那就的鑑定從車體 跟監視器 可以看出事端他說不確定的話 他要怎麼告你如果證據在你這邊 他跟警察交情好也沒有用不知道錄影收證會不會比較好你也主動去找警察去說明不要都是他主動的那個年輕人因該也不想惹麻煩感覺阿伯就是你的麻煩下次可以跟那年輕人談談最好大事化小拉~~~~慶幸沒受傷 平安最重要
水日堂 wrote:誣告罪依刑法第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恕刪) 同時構成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