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他本身離你很近,其實有時候會造成某個角度看不到前車的方向燈,這也不能全怪那位老伯了,而且沒事停紅燈去注意其他人的車要做什麼- -;況且樓主有在注意照後鏡,要右轉發現右後方有車本該要先停一下的,我記得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有誤請指教)~
在我的印象裡 這種情形若發生事故 可能的結果是雙方都有肇責 只是比例不同罷了!!對方(直行車) 未注意車前狀況~我方(轉彎車)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針對現行的交通法令 真是會讓人發現發生事故後才知道 原來有很多'眉眉角角'都不知道~若有錯誤 請指正以上...
最近常看到一些新聞交通事故的判例,其實...事故發生都沒有絕對的「錯」或「對」....。就如同16樓寫的....雙方都有責任的。就像即便對方違規,自己直行車卻撞上去~~輕則搞一條未注意車前狀況(應注意而未注意),如果對方還受傷,即便是直行車還會搞個什麼過失傷害....不管自己或別人如何違規,以不發生狀況為行車最好的準則....因為,即使自己沒有違規,對方違規,發生事故時~~不會有那種任何一方絕對沒有錯的....違規的人也會依恃著,管對方有沒有安全駕駛,反正對方撞到我,對方也有責任。沒辦法,這就是台灣....
同同同 wrote:這算是半真實案例一天...(恕刪) 如果我沒會錯意的話原po應該是停紅燈 打方向燈準備右轉 沒靠在最右邊右後方阿伯我猜應該也是停離原po很近 所以想搶在原po右轉前 通過這部分若發生事故 我會覺得是原po責任較大 因為轉彎車需禮讓直行車若是兩邊都在行駛中 你於路口前15秒就在打方向燈阿伯還是要搶在你右邊通過的話若發生事故 我會覺得責任就是阿伯 佔大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