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騎車在人行道上 被開逆向行駛

takeshimax wrote:
恩恩~我了解你的意思...(恕刪)
繳交罰緩金額是以舉發的法條為依據,並非違規事實文字的陳述,所以第45條13款法定罰額額度為600至800元.
申訴 看能不能撤掉!!


151515151515
給樓主

這兩條罰的金額都一樣 都是600

如果不確定裁罰金額可以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來看
takeshimax wrote:
一開始警察就說我騎人行道
所以我主觀的認定上就是 開我騎上人行道的紅單....
哪知道會變成逆向行駛...
這樣算是詐騙嗎??


可以打165看看 ...
看那個警察會不會被抓走...
簽名? 不能手寫只能打字還叫人簽名...
WOLFLE wrote:
警察腦袋裝的法條很少...(恕刪)


法條幹麻記在腦袋裡??
他們都有交通法規小本子
你上面寫著600-1800元
其實大家都不太清楚
大部分被開也都乖乖繳了
不過有大大提到一罪不二罰
這我倒是挺認同的。
以前我被攔下來以為是叫我向左靠行
結果我還真的向左靠行
結果剛好不遠處有紅綠燈就停下來
你猜怎麼了
兩個警察騎摩托車追上來問我怎麼沒停下來臨檢呀
結果當時我沒有去考駕照
他們就開我一張行人未走天橋
這.....
有時候真的
該給的就給了吧
你想繳交1800嗎
有時候他們還真的會給你一張
其實有配合檢查態度良好的話
有時候還是給張三百甚至不開罰單也有
反而對警察解釋一堆
他反而會給你一張一千二
我以前就這樣收到這樣的紅燈右轉
想想真是莫名其妙
但是替他算算
你跟他解釋的時間不是就讓他對別人少開一張
他不找你開刀
他要找誰補這一刀
對吧
雖然有點謬論
但配合一點
請他高抬貴手
誰叫上面有交代
下面就要做出成績咧
用選票選好一點
那些愛遊行亂晃又讓警察在那邊交通管制
增加工時
到底是誰遭殃呢
都是我們平民百姓受苦而已
這就是所謂的民主社會付出的"成本"。
殭屍翔 wrote:
法條幹麻記在腦袋裡?...(恕刪)

槍都可以不帶子彈了
帶本子幹啥

手扣都是配備"選購"了
搞不好本子也是
e21178 wrote:
你上面寫著600-1...(恕刪)



開單的是個女警,態度很好...
當然我也很善意的回應
女警感覺是個菜鳥,旁邊還有個男警"注視"著看著她開單
當時心裡是想著是不是學長帶學妹出來 "練習"
所以當下也沒有想太多 就乖乖的配合給她開單當業績...
哪知道下手這麼重....竟然給我寫逆向行駛!!
六百不開 給我開九百....
警察小姐~~我只是深夜去買個麵吃 有必要這樣嗎
chi87971168 wrote:
繳交罰緩金額是以舉發...(恕刪)


所以如果裁罰下來是九百,那我去申訴應該可以成功囉?
是這樣嗎大大...
takeshimax wrote:
所以如果裁罰下來是九百...(恕刪)

你想太多了
快去郵局繳,他們會以法條的最低金額來算,不要等過期裁決變兩倍.....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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