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ily-Q wrote:賣菜刀的無罪,拿菜刀搶劫殺人卻有罪!!這是人的問題,又不是政府!
改裝管賣家無罪裝改裝...(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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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微星 wrote:
有朋友遇到臨檢改裝的...(恕刪)
那是條子吃定那些改車的人不懂法條硬唬你朋友的
那一條說改管有罪了, 跟本沒有
在台灣想改管
就請把相關法條印出來放在車箱內
順便再跟你說一招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規定: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對於民眾之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此外,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也就是說他有權行使職權(開你單), 你也有權現場陳述理由表示抗議. 也就是說你可以要求他開臨檢異議單
再來
相關排氣管的規定請你朋友自己去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汽機車設備規格變更中第四項第二款
就有機車排氣管變更的相關規定
好人做到底在給你個聯結:
點進去後找到附件十五再點擊下載
(這是新版的已經有翹管的規定)
在台灣不做功課想改管
就請三不五時乖乖去繳錢
想改管又被開單後可以不用繳錢
請把條文印出來放在車箱內
如果想省麻煩
最好就是不要改管
因為台灣這個國家跟本太落後
不適合改管這種事
台北/ Steve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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