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管有"確定"開口低於水平線就不會被開單了嗎?

Smallily-Q wrote:
改裝管賣家無罪裝改裝...(恕刪)
賣菜刀的無罪,拿菜刀搶劫殺人卻有罪!!這是人的問題,又不是政府!
少微星 wrote:
有朋友遇到臨檢改裝的...(恕刪)


那是條子吃定那些改車的人不懂法條硬唬你朋友的

那一條說改管有罪了, 跟本沒有

在台灣想改管

就請把相關法條印出來放在車箱內

順便再跟你說一招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規定: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對於民眾之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此外,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也就是說他有權行使職權(開你單), 你也有權現場陳述理由表示抗議. 也就是說你可以要求他開臨檢異議單

再來

相關排氣管的規定請你朋友自己去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汽機車設備規格變更中第四項第二款
就有機車排氣管變更的相關規定
好人做到底在給你個聯結:
點進去後找到附件十五再點擊下載
(這是新版的已經有翹管的規定)

在台灣不做功課想改管

就請三不五時乖乖去繳錢

想改管又被開單後可以不用繳錢

請把條文印出來放在車箱內

如果想省麻煩

最好就是不要改管

因為台灣這個國家跟本太落後

不適合改管這種事
台北/ Steve Lee
卍冏卍 wrote:
那應該是你遇到不錯的...(恕刪)

人家改魚眼又礙到你了??
你說改裝管很吵和直上HID妨害其他用路人欠人罵那就算了
真搞不清楚弄一顆魚眼不妨礙用路人也被你們這些人念!!!!


----------------
現在已經有明確規定了!!!
只要是符合法規的,都是合法的
sky904 wrote:
在哪?幾點幾分?人證...(恕刪)


妳爭這個有意義嗎??
妳改裝管裝著去臨檢區不就知道了
無聊嘛你~

雖然這次抓是翹管~
但警察還不都一個樣 看你改裝管就叼~

管你會不會顏射~
都開了再說 反正你不服 自己去申訴而已~
除非你遇到好警察~
不然就認命吧 不然就別改嚕
一哭唷 wrote:
警察不是心情論的嗎越...(恕刪)
你別忘了平常保護你我的警察 也是這些最基層的員警!!
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處理 他們可是很辛苦的!!
stevelee1203 wrote:
那是條子吃定那些改車...(恕刪)

你給的連結,應該屬於監理站驗車的依據,
但警察開單,是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皮爾斯 wrote:
你別忘了平常保護你我...(恕刪)


辦案的警察 我萬分尊敬.. 偷拍 挑軟柿子在嗑的警察 我一輩子鄙視他 ..
從我騎車一開始就是改白鐵管
到現在只被開過一次未依規定安裝防燙蓋
我對臨檢的警察態度一值都很好,也住在台北市
警察也是人,並不是每個警察都一臉要找你麻煩的樣子
現在我消音塞管口下壓,防燙蓋也裝了,騎車不要太囂張
被臨檢也都沒什麼事...雖然不是鼓勵大家改裝
但也真的沒什麼好怕就是了~被開驗車大不了改回來就好啦
fruits0800 wrote:
你給的連結,應該屬於...(恕刪)


所以呢?
符合監理站的標準還不行嗎?
算了跟你爭這個有什麼用
我又不是條子
你也不是
真無聊
台北/ Steve Lee
G SEN wrote:
人家改魚眼又礙到你了...(恕刪)


? 合法

印像中法規要求的證明文件,沒有一個是改裝店家(單指機車大燈部份)拿的出來的
不止是hid,連魚眼都是喔...

還是有哪條新的法規通過釋出
而且也有車友在這一年內能順利驗過,在行照上的確有證明寫著hid 光型+魚眼的

願聞其詳~
感恩~

這個如果真的能過法規,應該很多車友願意合法的安裝上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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