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那00 wrote:
請問大大們~上禮拜收...(恕刪)


這種情形只能乖乖繳...
別說日期不同天...
就算同一日不同路口一樣得連續舉發
下次經過天橋小心一點
我已經著了好幾次道了....
尤其某些點
只要條子用過的
就是會固定使用的!
加倍小心!


從來處來,往去處去
黑羽斷翼 wrote:
能麻煩解釋一下..什...(恕刪)


其實就是被後面的人親屁股一樣的意思

意思車子被後面的來車撞上~

這在車多的上下班時間~最容易發生

我的G5 125也被親過~還是新版的G5 150撞上~還撞凹了我的車牌

只能說車多的地方請不要重摧油門~有些人不知道那熱血什麼的~

路段擁擠是看技術離開這路段的~不是看你摧快不快的~~~
有什麼好申訴的? 不懂
時間多的話可以去申訴看看,
違規是事實,不同日期同一路段不能開兩次嗎?
同一天同一路段都可以開了...
那我再想問~如果兩張照片只有禁行機車道沒有塞滿車

其他道都塞滿車子,那我是不是應該去申訴??

申訴無效....
他只會告訴你 請你在非禁行機車道等待前方車輛前進
除非其他車道因為施工或是車禍的關係
導致你只能走禁行機車道
不然 要申訴成功 幾乎很難
就算是公車停在路邊載人
從公車後方往左切出走上禁行機車也一樣
理由 你應該等前方車輛前進後在行駛!
剎那00 wrote:
那我再想問~如果兩張...(恕刪)

機車因為「塞車」而騎上禁行機車道,這種理由想去申訴基本上不可能過
因為只是塞車,又不是說道路施工或是有事故,讓你不得已只能騎上禁行機車道
雖然說違規是錯的,政府也是依照法規執行,但是我認為應該要檢討作法

罰單裁決期限為2個月,也就是說,違規日期發生之後,二個月內寄出罰單都算是有效
舉個誇張點的例子

一個老實老百姓,平常開車行駛高速公路,在大家都認為沒有超速照相的地方,限速100,開101
然後警察杯杯就躲起來偷拍,每天都被拍一張,一天來回共被拍兩張

然後,2個月之內故意不寄出來罰單,讓你不知道要注意限速
(老實老百姓會遵守規定的,但是因為很老實頭腦又不好,所以就笨笨的沒太注意到,就只知道差不多自己是開100上下)

2個月後,一口氣將120張罰單寄出,總共43萬2千元,繳不出來就法院強制執行

搞一次就能逼死一個窮人,毀掉一個家庭


我並不是替違規的人說話,我要說的是程序合理化
像做錯事一樣,做錯了,被告知,被罰,再犯,就再罰,這是天經地義的
被告知,再犯,才再罰。這在程序上才比較合理

所以我認為合理的開單方式,應該是相近地點同一違規項目,再裁決(寄出)罰單之前,不再重覆開罰


CWC20030205 wrote:
雖然說違規是錯的,政...(恕刪)


限速100開101不會被罰啊@@
再加上快樂表..

CWC20030205 wrote:
罰單裁決期限為2個月,也就是說,違規日期發生之後,二個月內寄出罰單都算是有效
舉個誇張點的例子

一個老實老百姓,平常開車行駛高速公路,在大家都認為沒有超速照相的地方,限速100,開101
然後警察杯杯就躲起來偷拍,每天都被拍一張,一天來回共被拍兩張

然後,2個月之內故意不寄出來罰單,讓你不知道要注意限速
(老實老百姓會遵守規定的,但是因為很老實頭腦又不好,所以就笨笨的沒太注意到,就只知道差不多自己是開100上下)


小弟的女友就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因為騎車經驗不足,不知北市的險惡之處

所以上班的時候都會騎到快車道上,所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累積了多張罰單

因為行照上面的地址打錯了,所以罰單從來沒收到過

結果換行照的時候,才發現累積了近兩萬元的罰單

本來想用沒收到罰單這件事來申訴,結果居然有個東西叫做"公示送達"

假如第一張罰單就收到的話,根本就不會有第二張出現了

也不能用行照地址打錯當做理由

所以認了,最後還是乖乖的繳罰單




bobowo wrote:
因為行照上面的地址打錯了,所以罰單從來沒收到過

結果換行照的時候,才發現累積了近兩萬元的罰單

本來想用沒收到罰單這件事來申訴,結果居然有個東西叫做"公示送達"

能請教一下何謂"公示送達"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