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那00 wrote:
請問大大們~上禮拜收...(恕刪)
這種情形只能乖乖繳...
別說日期不同天...
就算同一日不同路口一樣得連續舉發
下次經過天橋小心一點
我已經著了好幾次道了....
尤其某些點
只要條子用過的
就是會固定使用的!
加倍小心!
CWC20030205 wrote:
罰單裁決期限為2個月,也就是說,違規日期發生之後,二個月內寄出罰單都算是有效
舉個誇張點的例子
一個老實老百姓,平常開車行駛高速公路,在大家都認為沒有超速照相的地方,限速100,開101
然後警察杯杯就躲起來偷拍,每天都被拍一張,一天來回共被拍兩張
然後,2個月之內故意不寄出來罰單,讓你不知道要注意限速
(老實老百姓會遵守規定的,但是因為很老實頭腦又不好,所以就笨笨的沒太注意到,就只知道差不多自己是開100上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