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gmichelle2001 wrote:這邊教了以後如果我的當事人跟你發生事故怎辦呢 哈哈,雙方不要搞小花招,法律不是拿來鑽漏洞的今天妳佔便宜,代表是另一方受傷害妳的當事人?我還真不知道妳有律師執照了呢(笑)
Kasuge wrote:怪了,樓主哪邊有說到...(恕刪) 你好像還沒搞清楚狀況樓主說"求償X萬 受傷就比較大嗎?"車對車事故中,只有"財損"可能要看投保的項目,但若有"人傷"就 必定跟保險公司會扯上關係。
dougmichelle2001 wrote:你好像還沒搞清楚狀況樓主說"求償X萬 受傷就比較大嗎?"車對車事故中,只有"財損"可能要看投保的項目,但若有"人傷"就 必定跟保險公司會扯上關係。 誰沒在看文章自己亂解釋阿樓主有說"私下和解",請問點解?(俺大陸仔)保險公司要出面的條件是?必定?說話未免太果斷了妳以為人人事事講求法律、講求法條?有事情馬上拿法律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