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頭 wrote:吃官司嗎?不就是賠錢...(恕刪) 你得確定人家不告你只想拿錢和解才成呢 (大概和解金也不會少哩)在故意的情況下刑法中的毀損罪是成立的這種警察會抓不到...? 你也把台灣警察想的太OX了 -.-計程車行徑雖惡劣,用暴力行為還知法犯法更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