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答應賣車後卻反悔了 改如何處理?

別鳥他~
商人無奸不能商
因為我對中古車車行的人沒什麼好印象
所以支持你賣車給你朋友
你應該要賣車行的
反悔就是你錯了
還有得講阿?
謝謝各位的熱心回覆

下午又去了一趟那間車行 老闆還是堅持要我吸收3千才還我行照

我沒妥協 我離開之後立刻去監理所辦遺失補發了

只是以後再也不能去那家車行了= =
不管老闆說的話是真是假

我一直覺得,這年頭社會愈來越進步

信用卻越來越退步,誠信跟屎一樣
嘿嘿西西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這幾天...(恕刪)

看來只有love319192大大的觀念算正確。

簡單確認幾件事。
車子是動產對吧?
以民法判定而言,動產所有權只要有讓與合意+交付就算數,並不要求登記與書面契約才算數喔!
誰叫樓主大大那麼急著把行照交給對方辦過戶?
這個舉動,正合乎讓與合意與交付。
若非樓主滿意價金、同意過戶,不然行照憑什麼無故交付車行?
所以若官司訴訟,車行主張樓主已答應賣車的立場,是站得住腳的。至於有無善意第三人買家則無關緊要。

法律上有些認定要了解。
畢竟像監理站等行政機關單位是有假日的。
但動產交易可是不分假日、時刻都有可能在進行的。

嘿嘿西西 wrote:
謝謝各位的熱心回覆

下午又去了一趟那間車行 老闆還是堅持要我吸收3千才還我行照

我沒妥協 我離開之後立刻去監理所辦遺失補發了

只是以後再也不能去那家車行了= =

您去監理所辦遺失補發的這個動作,小心吃上官司。
沒事就算了,有事的話,只能勸告樓主,有時不要把事情看得太簡單了。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bvmbmb wrote:
看來只有love31...(恕刪)


我會有這樣觀念是

現在我開始上民法概要

老師剛好講到這部分

020411385 wrote:
不管老闆說的話是真是...(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誠信問題 我都明白!!

但是要跟我買車的是我從國小1年級就認識並深交的好朋友

他家裡經濟狀況只能用還過得去來形容

要他買新車是絕不可能的

我以極低價賣給他也等於是在幫他不是嗎?

另外說到那家車行老闆

我家跟他買過三台機車

從買來後也是都在他家做保養

給他賺的錢也不少了

怎麼會一聽到我反悔了馬上就擺出一付流氓的嘴臉

好像我車不賣他 罪該萬死的樣子

然後一談不攏馬上就要我拿出三千元贖回我的行照

這種老闆 就算我有在多的誠信 以後我也不想再讓他賺我的錢了!


love319192 wrote:
我會有這樣觀念是現在...(恕刪)

其實在這個社會上,法律本來就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以此樓而言,有好幾種狀況...
樓主已做動產的合意與交付動作後,還可單方解除契約嗎?
若是車行告樓主惡意背信毀約呢?
樓主隱瞞實況,申請遺失補發行照,算不算詐欺、偽造文書?
新補發的證件是否因此宣告無效?
民事權利賠償又會是如何?
其實小弟也很好奇,因為官司沒打下去,後果多嚴重很難說。
要是車行傻傻沒動作,後面就沒戲看了...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嘿嘿西西 wrote:
這位大大說的誠信問題...(恕刪)


打完才看見你已經辦遺失

你這個動作...事情可大可小

如樓上大大講的,牽扯到刑法第214條

我猜你可能也沒想這麼多,算是...被網路上一些搜主意害的吧...
哇,第一次看到中古車1天就賣出,車行就是想賺你3000元,才願意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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