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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峰 wrote:
似乎沒有架DV而且只...(恕刪)
錢先準備好!
沒有攔到一樣可以開,這叫逕行舉發。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1、闖紅燈或平交道。
2、搶越行人穿越道。
3、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
4、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樓主剛好適用第7條之2的第1點和第4點,他當場不能或不宜攔你,而你又不服指揮逃逸(看起來好像是這個樣子啦,行為基本上也是啦),所以看看他有沒有寄單囉,一般是會寄2張、一張是你闖紅燈千八,一張是攔檢不停跑掉。
如果有把握他沒拍到你,附近路口也沒照像機,就去伸訴囉,不過成功機率有點低啦,因為警員本身的目擊是有証據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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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577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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