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_lai wrote:強烈呼籲立法機關拿出魄力,立即修法: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處唯一死刑! 已經有許多人討論過了,現今社會氛圍不可能處重刑!一大堆人權團體擋在前面。除非…除非某天國內政壇某政要人仕或某大佬的誰誰誰被酒駕撞死,進而挺身出來登高一呼,這個議題才會有人跟進才會有人重視,否則…慢慢等吧!上禮拜的新聞,交通部長說酒駕致死加重其刑已經排入立法院的這個會期,但時間應該會是明年X月(忘了)……。換成地球上的語言意思是:趁明年X月通過立法之前還有將近半年的時間,請各位有酒後開車習慣的英雄好漢們好好把握,酒儘管喝油門儘管踩(誤!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肇事之後罰責不高,另外戶籍地設在北部某市民還享有市長本人隨CALL隨到、帶您回家等等貼心為民服務(誤!純屬假設),時限一過機會不再。至於其他奉公守法的一般用路人請…自求多福,可以的話請添購一台MIT行車記錄器以確保自身安全。交通部關心您。---------------這幾年真的是夠了,天天都有酒駕撞死人的新聞,每天出門在外都在心驚膽跳中過生活,連我老媽出門去買菜、慢跑、找朋友,不管路程多近,都叫她開車比較安全。那些大官們也不要心存僥倖想說都沒有你們的事,趕快立法通過酒駕致死唯一死刑啦!
這消息我從報紙得知,很明顯警方處理可能有疏失阿,喝水喝了一個小時當然測0.13,我實在很不想說一句難道真的是官官相護!所有有利你母親救援和事後證據幾乎已被消滅在大官眼裡市井小民不值錢!期待目擊者還原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