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嘎嘎 wrote:三線無禁行機車一樣可行駛,台北許多路段取消一道禁行機車,前陣子新聞播的逼車事件也是三線車道。(恕刪) 很抱歉...全台灣就只有台北市政府願意為機車族權益而運用地方政府權限取消禁行機車的車道數!除此之外的台灣地區全部都是...依法辦理不懂變通...前些日子才有人稱讚台北市是機車族首善之都...雖然做的還不夠,但至少是全台灣唯一願意為機車族做改善的地方政府.
marmotlai wrote:http://168...(恕刪) http://ppt.cc/Ft9G主旨:有關臺端函詢機車是否能行駛於同向三車道以上且無劃設禁行機車標線之內側車道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復臺端致本部首長信箱電子郵件。二、查機車行駛於道路,首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之規定行駛,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另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爰依現行上開條文規定,臺端所提同向三車道以上路段如未設置禁行機車或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時,係得行駛內側車道或由內側車道逕行左轉,尚無疑義,請參考。發文文號:路臺監字第1020406681號 發文日期:102/07/03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motc.gov.tw>=======================================不論多少條的車道,只要是沒有禁行機車的,機車都可以騎 !!!!!!!!
鳳山小王 wrote:還有高雄這裡也不錯五甲路幾乎都塗銷了還有不少地方也都有塗掉 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經民眾反映後是塗銷了多處不合理的禁行機車但是也掛上兩段式左轉標誌和增設迷你待轉區!兩線車道原本就不需要兩段式左轉,多此一舉浪費時間浪費燃油汙染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