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我認為 沒畫禁行機車你去走的話,他要開你罰單一樣可以開*未依規定之標誌標線行駛地上不是有機車專用字樣,你為何不依規定行駛? 連原則開放,例外禁止的法律精神都不知道,就別多說什麼「我認為 我以為 我覺得」才比較不會傳播錯誤資訊還誤人子弟依這種自認為理論,若你家外面馬路沒寫汽車專用、機車專用,那不就別開車、騎車出門了事實上就是,有規定禁止才是禁止,原則上開放至於針對特定交通工具的應開放而不作為,那是交通部官員顢頇、尸位素餐的行為,就不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