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警察說機車找到了,可是...

不知目前是否還有這種現象,個人經驗如下:
10 年前, 我也是機車被偷. 後來通知車子找到, 去警局將車牌領回. 車子自行至找到地方的路邊牽回.
後來 此台機車要辦過戶時, 監理單位要我至找到的警局要證明或註消(我忘了是那一個), 才可以辦過戶.
但承辦的中年警員似乎不知有這樣的程序,堅持警局不會與監理單位作資料交換, 不需至警局做這件事. 後來年輕的員警進入系統, 幫忙做了此程序, 才順利的辦過戶. 相同的單位竟會有不同的認知處理方法, 這對民眾來說, , 真是無所適從.
目前'曾被偷過機車的過戶,還需這樣嗎 ?
記得趴下去看找回來的那台機車引擎號碼是不是一樣
通常失竊的機車大多都會被拼裝過!!
既然找到了警察一定還會跟你連絡
不要太急~要不然若碰到詐騙那不就損失更大了!
如果車子被偷以後找回來,過戶不需要到警察局。我確定因為我三月份車才被偷找回來後上各月才賣掉的........,現在電腦會自己銷案的不用這麼麻煩。

車找到要回監理所驗車 , 繳交 尋獲車輛電腦輸入單喔 , 這樣才算完整喔.

為啥我知道,因為我車找回來哩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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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我學弟在麻豆被偷車,被偷的是一台年歲已高的迪爵(整台破舊不堪)。
他不知哪來的運氣,過一個禮拜員警通知他車被找到了,原來該死的小偷是偷來自己騎,
因此還特地將破損的燈殼換新,再加裝一堆離離扣扣的東西,整台變的台未十足!
真的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建議如果維修費太高,不如報廢領保現金換台新車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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