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作也這麼熱血,台灣就會很進步

台灣就是守法的程度不夠

曾小平 wrote:
由於小弟近日想換LED...(恕刪)

曾小平 wrote:
恆定燈為紫色 但實際...(恕刪)


有網友回覆了
光回去驗車就夠麻煩了

不過太亮的定位燈真的很令人厭惡,非原廠配置還是不要亂改
萬一遇到一個不爽的,一路跟拍違規.....
大概是我比較冷血?我實在看不出改燈具顏色有什麼熱血有什麼美感的

這錢還不如花在人身部品,買一頂比較好的安全帽、買機車手套、買一件溫暖的防風外套...之類
想改就不要怕被刁
改了再來擔心的要命...比較好嗎?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CCRen wrote:
大概是我比較冷血?...(恕刪)


真的XD

車子保留原廠樣式或者合法改裝,人身安全部品再加入個人特色 (質感、配色等)在我眼裡才是真的騎帥
Lavender Coffee wrote:
開遠燈伺後你超亮又刺...(恕刪)

沒錯 現在新車閃燈都是led
看了超刺眼
每次遇到都直接回遠燈
但那種人八成不裝後視鏡
不知道沒拍照 能不能檢舉?
flowerwatch wrote:
但那種人八成不裝後視鏡 ...(恕刪)


就算有裝後視鏡,九成也是照自己


真得很刺眼,我遇到一定檢舉

要改就不要怕驗車,就這樣而已。驗車一定是監理站,現在手機&行車紀錄器很普及

你覺得上班上到一半要特地請假驗車也沒關西的話,開心就好~~

蘇大砲
定位燈如果不是原廠出來就有的話,什麼顏色都是違法
有些人改定位燈會降低亮度跟小燈差不多,這種就還好(某些重機原廠就這樣)
但是是直接方向燈恆亮的就很可惡
你以為這樣比較安全嗎?
錯!因為定位燈太亮,後方騎士會自動避開光源
導致你煞車時候面看不到煞車燈,或被定位燈蓋過
然後肛你的車

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
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
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我的模型部落格---必噹必塞小地方 http://blog.xuite.net/mia1982323/wretch

murphy0615 wrote:
定位燈如果不是原廠出...(恕刪)


這些都好亮,騎在後面會很賭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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