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名模姐姐都說讚的土炮起子鑰匙!

kailee616 wrote:
你不知道志玲姐姐就是...(恕刪)



改一下標題和拿掉照片吧...你這樣會有侵權的問題.
雖然前半段已經看過類似的

但是看到後半段
好棒的KUSO
我以前也跟你一樣是個嘴砲咖 直到我的帳號中了一箭
ISA wrote:
改一下標題和拿掉照片...(恕刪)

呵呵...01還真的是魔人的天堂呢...
繼正義魔人之後,再度又產生了另一偉大魔人--法律魔人...
接下來不知還有多少形形色色的魔人會出櫃呢...?
ISA wrote:
改一下標題和拿掉照片...(恕刪)


謝謝大大的提醒
我先改了標題!
照片的部份我再來想想看嚕!感恩呀
人就二條腿、二支手!能做的是真的不多...
kailee616 wrote:
謝謝大大的提醒我先改...(恕刪)


分享是個很偉大的事, 不是所有人都願意無私的跟大家分享他的發現或他的社會經驗的.
請多努力, 也請以後多加留意.

華航花了那麼多錢請林志玲拍廣告絕對不會樂見到有人這樣使用他們的版權品的, 小心一點總是比較好的.

樓上的如果不是很懂或是少見多怪不曾被侵權告過, 不妨可以試試. 把林志玲的華航海報加工後做成Yahoo拍賣或部落格把它張貼出來.看到時魔人換誰當.
aliputa99 wrote:
呵呵...01還真的...(恕刪)


其實根本就沒有什麼魔不魔人 .. 我還真的不明白把那些人稱為魔人是褒還是貶

討論版本來就是大加發表個人意見的地方

那位大大會希望樓主修正一下也是為了他好.避免招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例如也人會對翹管發表意見並且表示不認同 . 也只是個人意見的表達 . 畢竟在這著民主自由的國家 . 憲法保障著人們的言論自由 . 實在沒什麼不妥

我在發這文之前也純粹是kuso的心態啦!
沒有想要去侵犯誰的權利
所以有人提醒我是一件好事呀!
我真的有在想怎麻去避免嚕!
再給我一點時間啦

不然明天我去旅展 請林志玲拿著我的起子鑰匙做舌劍的樣子
那就沒有問題嚕!

小弟在此謝謝各位大大的提進啦
人就二條腿、二支手!能做的是真的不多...
kailee616 wrote:
小弟之前就在路上看過...

連名模姐姐都說讚!
小空姐和名模姐姐爭相和土炮起子鑰匙合照!(恕刪)


哈哈! 夠KUSO....啊!
如果你有一些" 小手工具" 就不用這樣累了.....
舊山線上 台鐵唯一的 折返線 即將拆除! 趕快去悼念吧XD 我有2兆 隨便照+趴趴走http://blog.yam.com/ericsun0514
kailee616 wrote:
我在發這文之前也純粹...
不然明天我去旅展 請林志玲拿著我的起子鑰匙做舌劍的樣子
那就沒有問題嚕!好冷

小弟在此謝謝各位大大的提進啦囧(恕刪)


那那! 我要簽名的" 桌曆 "...拜託囉! 感恩!
舊山線上 台鐵唯一的 折返線 即將拆除! 趕快去悼念吧XD 我有2兆 隨便照+趴趴走http://blog.yam.com/ericsun0514
用AB膠會不會比較好
至少不會白白的
AB膠似乎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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