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A wrote:改一下標題和拿掉照片...(恕刪) 呵呵...01還真的是魔人的天堂呢...繼正義魔人之後,再度又產生了另一偉大魔人--法律魔人...接下來不知還有多少形形色色的魔人會出櫃呢...?
kailee616 wrote:謝謝大大的提醒我先改...(恕刪) 分享是個很偉大的事, 不是所有人都願意無私的跟大家分享他的發現或他的社會經驗的.請多努力, 也請以後多加留意.華航花了那麼多錢請林志玲拍廣告絕對不會樂見到有人這樣使用他們的版權品的, 小心一點總是比較好的.樓上的如果不是很懂或是少見多怪不曾被侵權告過, 不妨可以試試. 把林志玲的華航海報加工後做成Yahoo拍賣或部落格把它張貼出來.看到時魔人換誰當.
aliputa99 wrote:呵呵...01還真的...(恕刪) 其實根本就沒有什麼魔不魔人 .. 我還真的不明白把那些人稱為魔人是褒還是貶討論版本來就是大加發表個人意見的地方那位大大會希望樓主修正一下也是為了他好.避免招惹上不必要的麻煩例如也人會對翹管發表意見並且表示不認同 . 也只是個人意見的表達 . 畢竟在這著民主自由的國家 . 憲法保障著人們的言論自由 . 實在沒什麼不妥
我在發這文之前也純粹是kuso的心態啦!沒有想要去侵犯誰的權利所以有人提醒我是一件好事呀!我真的有在想怎麻去避免嚕!再給我一點時間啦不然明天我去旅展 請林志玲拿著我的起子鑰匙做舌劍的樣子那就沒有問題嚕!小弟在此謝謝各位大大的提進啦
kailee616 wrote:小弟之前就在路上看過...連名模姐姐都說讚!小空姐和名模姐姐爭相和土炮起子鑰匙合照!(恕刪) 哈哈! 夠KUSO....啊! 如果你有一些" 小手工具" 就不用這樣累了.....
kailee616 wrote:我在發這文之前也純粹...不然明天我去旅展 請林志玲拿著我的起子鑰匙做舌劍的樣子那就沒有問題嚕!好冷小弟在此謝謝各位大大的提進啦囧(恕刪) 那那! 我要簽名的" 桌曆 "...拜託囉!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