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逼車!強制報廢肇事車輛!徒刑五年以上!


hsun1010 wrote:
這點子不錯喔!!我...(恕刪)

這部分不能嚇阻酒駕,應該要立法員警查獲酒駕,
當場錄影鞭刑並將鞭刑場面公告給各大媒體,
那些喝酒的人罰不怕的,甚至連罰單都懶得繳,
這是最好的辦法,讓酒駕的人丟臉丟到媒體上,
有對喝酒的人有嚇阻作用
龜速車逼人變換車道

讓變換車道的駕駛人增加危險

若因變換車道而車禍

那龜速車也是涉嫌謀殺

所以龜速車也要修法

占用內線或低於限速

死刑
這些 就算給你過了

實際生活上
還不是常有買車 掛在家屬名下的
目前常見的 都是在省保險費用 所以掛他人名下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台灣就是保護罪犯的溫床!

酒駕根本就應該是謀殺罪論處!

謀殺就是打定主意要殺人!

喝完酒開車就等同拿刀子到街上做無差別攻擊, 這樣還不能判謀殺嗎??

xboy200 wrote: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恕刪)


學學中國抓到先關14天再說
車是無辜的
你不罰酒駕的人
都找車出氣做啥
酒駕處罰還不簡單
一次鞭刑一下外加公共服務8小時
每累犯一次刑罰加重一倍
正常人被鞭一下應該就一輩子不敢喝酒了
就看政府敢不敢下去執行
台灣的法律 講求人權
所以都罰得很輕

以 詐騙來說 通常都關個一兩年
有的還不用關
難怪詐騙這麼猖獗

之前詐騙犯被引渡到大陸審判
每個都怕得要死
因為刑責比台灣還重

酒駕與其罰錢 不如 坐牢或是 勞動服務
這樣他們才有深切的體驗
罰錢對於 有錢人來說 根本不痛不癢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如果酒駕者自己名下無車, 他是開別人的車怎麼執行?
報廢別人的車????

tony333324 wrote:
如果酒駕者自己名下無...(恕刪)



報廢太浪費直接拿去拍賣
管他誰的車
家人車 自己想辦法
租的車 簽約附帶保證人簽名 酒駕車被強制拍賣 租的人要負賠償金額
朋友的車 自己想辦法賠吧

每天新聞都有酒駕 正負真的沒沙小路用

丹丹哦 wrote:
龜速車逼人變換車道...(恕刪)


應該要這樣吧

龜速 死刑
超速 死刑
闖紅燈 死刑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死刑
無照 死刑
超載 死刑
排氣未檢驗 死刑
改裝車輛 死刑
未禮讓行人 死刑


所有問題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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