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樓主不會是「零肇責」『被我撞到重傷住院兩個多禮拜』『本來說好用保險賠一賠就好』,之後又變成叫我額外給她一點錢賠償,也沒說要多少』『我就說我身上目前只有三千不然全部給妳』『然後她聽到三千就直接說那你不用過去了!我們調解委員會見!』從以上描述來看完全沒感覺對方『想趁機撈一筆』反而覺得非常佛心而樓主在不會是「零肇責」的情況下似乎並沒有表現出誠意
C137 wrote:我是直行車機車當時車速大概六十左右(限速40),被我撞的阿嬤當時騎在車道最右邊,然後在我快騎到她旁邊時突然左轉(沒打方向燈)要到對向車道的超商(單黃線),然後就被我撞到重傷住院兩個多禮拜,本來說好用保險賠一賠就好,之後又變成叫我額外給她一點錢賠償,也沒說要多少我就說我身上目前只有三千不然全部給妳,然後她聽到三千就直接說那你不用過去了!我們調解委員會見!然後就掛我電話了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甚至根本沒注意現在被撞到還想趁機撈一筆該跟她和解嗎?還是直接告上法院 你超速,阿罵沒打方向燈左轉你沒事,阿罵重傷住院希望阿罵的家人能把當事人最清楚的自白呈給法官判
樓主您好,小弟目前任職某產險公司的法務人員,之前也做過車險理賠。依這個情況來看應該先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初步釐清責任歸,能與對方調解就用調解的方式。若後續真的有到訴訟,依小弟的經驗若是直行車車頭碰對方變換車道車或轉彎車迴、轉車側,法院至少也會凹一個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在有人受傷的情況下)。除非我方能證明已經來不及做防止措施,不然多少都會有損害賠償責任在。以上是小弟一些建議僅供參考。
5_2_0 wrote:只有一件事情是確定...(恕刪) 在她住院兩個禮拜帶了水果去看了她兩次因為我上大夜中午12點到凌晨12點的班所以只能在放假的時候過去探望本來要等她出院後在買些水果包個紅包過去給她但是等她出院後我打電話說要過去探望她她又不要?我想說那好不然之前承諾她要幫她處理保險的事,就先跟她說先幫她把之前的醫療收據送去保險公司,約在外面見面,到時在當面拿紅包給她等到約定的時間又打給我說要回診改天改天到了約定時間我又打給他又說了一篇我都沒去探望她之類屁話,我沒有誠意?
5_2_0 wrote:只有一件事情是確定...(恕刪) 在她住院兩個禮拜帶了水果去看了她兩次因為我上大夜中午12點到凌晨12點的班所以只能在放假的時候過去探望本來要等她出院後在買些水果包個紅包過去給她但是等她出院後我打電話說要過去探望她她又不要?我想說那好不然之前承諾她要幫她處理保險的事,就先跟她說先幫她把之前的醫療收據送去保險公司,約在外面見面,到時在當面拿紅包給她等到約定的時間又打給我說要回診改天改天到了約定時間我又打給他又說了一篇我都沒去探望她之類屁話,我沒有誠意?5_2_0 wrote:只有一件事情是確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