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在外面跑
車禍~~~
每天平均都會看見3個以上事故現場
我個人平均一個月會不小心協助處理事故1-2次
說實在的~~~
其實車禍現場~我們實在幫不上忙
車子你不能動
傷者最好不隨便移動
最好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
如果可以
就幫忙指揮交通
避免二次傷害
感想~~~~~
有一~二次幫忙處理事故
由於傷者昏迷
我還被警察當做肇事者差點上警車帶走
幫與不幫之間
實在很拉扯
但是~~
幸好~~
大家但都知道有事故要先報警
先報警就100分了
還有~~~
我要提醒大家一下
不要以為幫忙傷者離開馬路現場就是幫忙
好幾次看見有人強拉著頭破血流的傷者離開馬路
或者要傷者站起來或坐起來
拜託~~~
千萬不要這樣做
因為傷者的受傷程度不明朗
隨便移動只會讓受傷程度加深
tanitti wrote:
剛看到“機車高速闖紅...(恕刪)
唉,果真是個理盲又濫情的社會...
你是把這個騎士當成流浪狗來可憐/同情是嗎?
還是看到影像太驚悚震撼,驚嚇之餘引起PTSD,輾轉難眠,不斷回想起自己14歲時只因為一點點小錯誤,被別的"大"人如何逞罰/欺侮卻得不到伸張正義的使者來救助,然後想到這個騎士他"只有"14歲,頭破滿臉血流、無力無助地躺在冰冷的地上,沒想到影片中旁人的心更冷...然後搥胸頓足懊悔萬分恨不得自己在現場,只得引用Martin Niemoller的詩句來伸張正義,企盼喚醒冷漠的人心...
夠了。
你知不知道在先進國家,闖紅燈被撞死,是得不到任何賠償,餘孤還要賠償對照損失的??
收起不必要的婦人之仁(拍謝,不是性別歧視,只是這句成語就是這樣,我也只好如此引用),多讀讀民法刑法,順便了解一下兩法對權利義務的見解不同處吧。
請加油,好嗎??
羽彥 wrote:
這棟樓好熱鬧阿!!樓...(恕刪)
還有行車紀錄器的車子駕駛也有在找地址...
我覺得台灣人已經愚蠢到看不懂眼前看的,要去看人家的個別不見得正確的意見,來當作自己的想法...
曾經在之前的筆戰中,有人叫我要多看CSI,多學一下怎麼看一些蛛絲馬跡,我笑他說電視劇,它會用鏡頭不管明示或暗示來告訴觀眾可疑之處,那有什麼好學的?巷現在這樣的一段影片,就有人還能睜眼說瞎話說什麼冷漠?
還是台灣人已經習慣,只要看到影片,不管什麼影片就要有戲劇性的演出才是對的?

optional wrote:
前幾天發生的噴水驅離...(恕刪)
不過就是一群沒腦袋的假慈悲!臭俗辣!
應議員應該是要對遊民講,叫遊民看喜歡那些笨年輕人哪個,直接就跟那個人回家...
管妹...是誰啊?
我覺得不是台灣人沒有憐憫之心,台灣人其實算很有憐憫之心的了
只是要看場合!
樓主剛發這篇,馬上就有人回了很多觀點!
簡單的說是 能做什麼?
傷者,除非他自己能爬起來,不然在他起不來的情況千萬別去扶他(除非是在高速公路會有後車追橦的可能,那死命也要把他拖到路邊),不然不是專業人士,搞不好輕傷都會被好心人移成重傷
機車也不能亂動…原因就不用打了,前面大大很多人都點出來了
反正簡單的說能幫的,就是打電話,但要是發生了,在場的人都打,那反而會造成警消方面的麻煩,要是一次來很多台救護車算誰的,所以通常還是由事主他們去處理吧
了不起就是幫忙指揮交通!
另外我只是看過該影片,沒去特別爬文,也沒看新聞
就從影片來看,我只能說「死好!」,今天我要也這樣騎車出事,也真的是我自己找死
闖紅燈就算了,至少也停看聽之後再闖吧(闖紅燈是不對的,沒什麼合理化的意思,這邊是指你非闖不可的情況(例如死老爸要趕去醫院),至少也停看聽一下)
從影片來看...我真的覺得少一個這樣的飆仔,會讓社會更好!今天是橦到汽車,要是今天是橦到機車,我看被橦的也不用活了
要是機車車主未成年,那真的不只是能用 死好 來說了,基本上未成年還能騎機車,父母就要先抓起來打,一推案例就是未成年騎機車出事,父母出來鬼叫鬼叫的,小孩寵也不是這樣寵的
憐憫之心,要用在對的人身上,除非你是佛祖轉世還是超級有慈悲心
人是有人權,但人做了人不該做的事,我覺得就不直得同情了,由其是一犯再犯的
飆仔就像野狗,落單了不可怕,成群結隊,條子看到都要轉頭跑的!
人連什麼事是對的什麼事是不對的都不會分的話,基本上出事被炮~只是剛好而以!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正義魔人都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