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白目違停被人用三秒膠黏a4紙“勸導”,怎麼處理比較適當?

轉角違停,很要不得,凡事有因就有果,往好處想,以後你會更小心,無形之中也會少掉很多災厄,這也是好事.


山大 wrote:
本人住在新北市巷弄...(恕刪)


就是看那些自以為很厲害的人不爽,下面好料送你,有吉成功麻煩貼上來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九十條:「未經他人許可,張貼、塗抹或畫刻於他人之交通工具、圍牆、房屋或其他建築物者,處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
我想問樓主,是否想去報警,然後交由警方處理!然後就置於身外?還是想用更多精力處理!因為成本不划算。
三秒膠不可能去除
想省錢就 將就用了
不然就花錢換皮

不甘心就報警吧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liucanned wrote:
『還是濕濕的沒完全...(恕刪)



是三秒膠無誤,味道一聞就出來了。
而且我有用手沾,馬上硬化
大概是他剛抹完走人我就出門吧?
不過也沒差了拉,沒有考慮勞煩警察杯杯了。
roomoooo wrote:
用犯罪方式去處理違...(恕刪)


看看就知道現在的人不知道在想什麼
違停就要用這種破壞他人機車方式處理
那全台灣每個人一出門都要如此報復了
別人違停應該是報警報案處理
怎麼會想用如此方式處理

真是笑話了~
正義魔人太可怕了,即使違停也輪不到他用三秒膠這樣做,有證據還是有監視器拍到就去報警吧,給他一個教訓。
違規當然錯在先,但違規歸違規,任何人不能為了伸張自以為是的正義而去損壞他人財物,報警看看吧,看附近有沒監視器可調閱。
很多違停的人你用普通的貼法
車主也只是撕下來丟掉當作沒看到
根本不痛不癢 隔天繼續停

公司停車場也常有隔壁其他公司違停在我們這
報警沒用 貼紙條對方也只是丟掉
也許可以用照相或錄影的方式檢舉告發,無須用三秒膠去黏貼,若這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有多少人不會幹在心裡?先反省是自己自作自受?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