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raldstukov wrote:
基本上有裝就是違法了...(恕刪)


應該說基本上被逮到有裝就是違法了,扳起來照相只是證明違規事證存在。

買賣不違法,裝上去也不違法,



但是就裝上去騎出門就違反交通法

就像成人買賣香煙不違法,在家裡吸香煙〈用咬的也可以〉也不違法,

但是,~~那個你知道的

最後敝人在此
願各位有個健康好眠的一晚
真是不道德的員警 愧為人民的保母
警察先生給你拍拍手 這些亂改蹺排氣管 亂改大燈 等等 影響他人用路安全的行為是應該罰
我是反對翹牌器的,這東西有太多令人遐想的空間:搶劫,飆車等等。
但我也不想當正義魔人,裝這東西就一定會做壞事?我想也不見得。總不能說男人出門就一定會有強暴的意圖(因為褲襠裡有犯案工具)?過與不及都是不好的,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互相勉勵吧。

乂哈雷乂 wrote:
翹牌器是拿來翹牌的,拿來做原本的用途來使用卻犯法 不奇怪?!我是覺得挺奇怪的啦~...(恕刪)


啥鬼邏輯..

犯不犯法跟物品原本的用途有啥鳥關係?

槍是拿來殺人的..你開槍殺人有沒有犯法??


s19911218 wrote:
呵呵,他是真的裝飾用...(恕刪)


1. 照你的羅輯來說、愛玩槍的人也可以買把真槍來純欣賞囉。

2. 蹺牌器通常是在躲測速拍照時用,有人會呆到在紅燈停下來翻起來給察查抓嗎?所以警察發覺有異主動
取締該要給他一個讚。

3. 話說裝蹺牌器人的給人觀感是更不好。

imnike wrote:
啥鬼邏輯..犯不犯法...(恕刪)


嗯...所以你可以合法擁槍 還可以合法殺人.

你邏輯也怪怪.. 噗
乂哈雷乂 wrote:
嗯...所以你可以合...(恕刪)

所以武士刀本來的功能是拿來砍人
台灣開放可以合法擁有武士刀 但是拿武士刀出去砍人卻犯法
這點對你而言應該也是覺得滿奇怪的吧 噗
--------------
終歸一句話 想改就去改
但是不要被罰才在那哭邀說"為什麼可以賣卻不能裝"
突然覺得 01人多了之後 一堆社會功能障礙患者也多了起來
凜 wrote:
所以武士刀本來的功能...(恕刪)


同理...

讓你合法擁有武士刀是讓你拿來砍人還是放在家當藝術品??

很不巧,我從小身邊玩刀的長輩就不少...

被灌輸的也是那是藝術品不是殺人工具~

這問題你拿去問任何一個玩刀資歷不淺的人他們也會這樣回答你...


還有,你在我那篇回文中看到我提倡翹牌器這種東西,請您明確的指出來!

我玩車的大原則就是在法規下且不影響其他用路人

在這原則之下才會對我的車輛做部品的更動. 請別亂扣帽子!


我不會再針對凜"大"再做任何回應 想補最後一刀就來吧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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