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raldstukov wrote:基本上有裝就是違法了...(恕刪) 應該說基本上被逮到有裝就是違法了,扳起來照相只是證明違規事證存在。買賣不違法,裝上去也不違法,但是就裝上去騎出門就違反交通法規就像成人買賣香煙不違法,在家裡吸香煙〈用咬的也可以〉也不違法,但是,~~那個你知道的最後敝人在此願各位有個健康好眠的一晚
我是反對翹牌器的,這東西有太多令人遐想的空間:搶劫,飆車等等。但我也不想當正義魔人,裝這東西就一定會做壞事?我想也不見得。總不能說男人出門就一定會有強暴的意圖(因為褲襠裡有犯案工具)?過與不及都是不好的,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互相勉勵吧。
乂哈雷乂 wrote:翹牌器是拿來翹牌的,拿來做原本的用途來使用卻犯法 不奇怪?!我是覺得挺奇怪的啦~...(恕刪) 啥鬼邏輯..犯不犯法跟物品原本的用途有啥鳥關係?槍是拿來殺人的..你開槍殺人有沒有犯法??
s19911218 wrote:呵呵,他是真的裝飾用...(恕刪) 1. 照你的羅輯來說、愛玩槍的人也可以買把真槍來純欣賞囉。2. 蹺牌器通常是在躲測速拍照時用,有人會呆到在紅燈停下來翻起來給察查抓嗎?所以警察發覺有異主動取締該要給他一個讚。3. 話說裝蹺牌器人的給人觀感是更不好。
乂哈雷乂 wrote:嗯...所以你可以合...(恕刪) 所以武士刀本來的功能是拿來砍人台灣開放可以合法擁有武士刀 但是拿武士刀出去砍人卻犯法這點對你而言應該也是覺得滿奇怪的吧 噗--------------終歸一句話 想改就去改但是不要被罰才在那哭邀說"為什麼可以賣卻不能裝"
凜 wrote:所以武士刀本來的功能...(恕刪) 同理...讓你合法擁有武士刀是讓你拿來砍人還是放在家當藝術品??很不巧,我從小身邊玩刀的長輩就不少...被灌輸的也是那是藝術品不是殺人工具~這問題你拿去問任何一個玩刀資歷不淺的人他們也會這樣回答你...還有,你在我那篇回文中看到我提倡翹牌器這種東西,請您明確的指出來!我玩車的大原則就是在法規下且不影響其他用路人在這原則之下才會對我的車輛做部品的更動. 請別亂扣帽子!我不會再針對凜"大"再做任何回應 想補最後一刀就來吧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