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直行機車撞上對向左轉汽車(我是汽車)

樓主根本沒有禮讓 在路口慢慢嚕

跟很多計程車一樣 真的很討厭

要轉彎就應該看準時機加速過去

這樣轉盲灣真的很危險

趕快去和解吧 不然到時候過失傷害一定跑不掉

KYO wrote:
超速直行機車撞上對向左轉汽車(我是汽車)...(恕刪)



這麼厲害哦,其實你大可不必煩惱.

擁有如此神力,看影片就知道超速,相信您一定可以幫國家省下幾億元的測速照相、雷射測速的設備經費,屆時就不愁吃穿了,要賠對方100台小綿羊都不是問題
轉彎車有較大的肇責,這應該無誤…

誰多一點、誰少一點…就交給鑑識單位處理吧
橫向轉體一圈 得分


機車車速過快

過路口都不減速一下,會出事也是遲早的事

話說...這種肇事責任我實在不會看

回覆一下...來看法院最後的解答吧~



若是如解要6萬的話,若是我,就和解了,省事,事省
harjan wrote:
就像這場車禍的其中一個潛在原因就是計程車明明應該要走,但他卻停下來禮讓轉彎車先走..
他會許沒意識到他停在那恰好會造成雙方的視線死角,而害其他直行車撞上轉彎車...(恕刪)

一條路上,如果只有一位用路人有路權觀念,有時反而是件很危險的事…
事實上,如果本例二輪騎士有路權觀念,行進十字路口時,在未確認左右是否有來車前,根本不應急駛而過!如此一來,什麼事都沒有!
那台四輪看似一切依規定行駛,但卻難完全逃脫肇事責任,我想相關交通法規或動線規劃應該都有檢討的空間~
兩條相衝突的路線(如本例中的左轉vs直行),只要沒有號誌引導,本來就很容易出事!
樓上講反了吧⋯
對騎車的人而言⋯綠燈還要注意左右來車⋯
那綠燈有何意義?
至於超速和轉彎車該讓直行車,應該是2碼事,沒有啥關係喔⋯
xboy200 wrote:
如果本例二輪騎士有路權觀念,行進十字路口時,在未確認左右是否有來車前,根本不應急駛而過!如此一來,什麼事都沒有!)


您這是變相要求呢!

以路權來說應該是....
如果本例汽車車主有路權觀念,行進十字路口時,在未確認直行是否有來車前,根本不應轉彎而過!如此一來,什麼事都沒有!
這才是標準動作

假使要採所謂的信賴原則,則剛好倒打汽車車主一把
如果您要說他超速而撞上您,這真是倒因為果⋯就算摩托車騎再慢,您突然轉出來,還是會撞到,所以如果轉彎車只要讓直行車,這個狀況就不會發生了。


groupme wrote:
對騎車的人而言⋯綠燈還要注意左右來車⋯
那綠燈有何意義?...(恕刪)


為了您的人身安全,即使是綠燈,還是強烈建議您還是要注意左右是否有來車~

三寶之所以為三寶,其主要特色之一就是只顧自己動線而完全莫視整個交通的動態,那真的很危險,害人又害己~
今天就遇到一台寶媽,從巷子口硬是右轉出來,我是直行車,如果我不讓她…今天01可能要多一棟名叫「棉羊姐硬吃野狼哥{我是檔車}」的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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