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oooo wrote:你怎知道你媽一定是...(恕刪) 你又知道她媽是不對的難道是你撞的喔!?別人上來找大家幫忙你在那邊風涼是欠大家噓喔大家都有困難的時候幹嘛這麼酸等哪天你家人朋友也出事你就不會這樣想了
這條路是小弟我每天上班必經之路,每天經過那裡就一肚子火,每天都有人不知道在急什麼,利用往百齡橋的機車專用道騎到往承德路的機車專用道最前面停,不然就是往承德路機車專用道一綠燈,就利用往百齡橋機車專用道衝到最前面或利用隔壁的快車道,真不知那些少數人是不要命摟,想也知道是那位年輕人的錯,沒注意後方來車速度和距離
edward0 wrote:您好,我不知道波麗士...(恕刪) 如果雙方沒有嚴重受傷的狀況下,筆錄會在現場做及讓雙方確認無誤後簽名,目的就是避免事後翻供,通常撞擊點在側邊或後面應該是被撞的機率較高(甩尾除外),如果對方的撞擊點在前方,再比對一下現場的位置(警察通常會在現場用防水筆劃)應該就可以讓證據說話了
最近只要這樣的文章一出現,就會有這樣的反應。但是我想這並不是版大的本意。版大應該只是想要多一些佐證的資料而已。能幫上忙的就連絡版大,而不是去針對別人的發言而做鞭打。現在沒有任何人能決定誰對誰錯。就如同被"鞭打"的發言。我也要說"誰敢百分之一百說版大的媽一定是對的?"同情心人人有,但是濫用同情心而不講究證據,我認為是不對的。平安就好。好人該被保護,壞人不該被縱容。
那天我就在旁邊看到喔!!我還在大度路 跟 承德路口 那邊要帶轉被玻利是開了一張 為2段式左轉開了$600往前其就看到你媽媽在那邊流血了!!我經過的時候119已經來了!!那個年輕人 態度超差的..只默默得站在一旁..好像沒事...他騎檔車.....態度<0分
要是我沒有搞錯的話,那位幫忙你們的人士就是這篇的發文者: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068020&p=1&cache=0試著跟他聯絡看看吧,也希望事情能水落石出,給大家一個清楚的交代~
kugadark wrote:粉紅色路線是我媽騎車...(恕刪) 給你個建議,你媽有受傷對吧?年輕人沒有吧?跟那個小孩子說不認錯,賠錢和解就叫你媽告他"過失傷害"一定告成的因為是他的"過失"造成你媽的"傷害"看他"女馬"的還銷不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