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urus wrote:回樓上幾位覺得小題大...(恕刪) 這位大大說得一點都沒有錯!魔鬼都在細節中,一秒鐘的疏失都可能足以致死緊急的時候,任何的阻礙都是增加風險的致命因子不要說只是一台小車沒什麼、沒關係,一旦發生災害而且就在你們身邊時看這些認為無關痛癢的朋友們會有多渴望這台機車不存在。台灣就是太多人認為違規的事實根本就沒什麼,小事一樁不足道把錯誤的事情當作是對的做的那麼自然、那麼的理所當然所以才會滿路上到處都是數不清的違規行為,而很多的事故就是從這些違規行為而來的事情沒發生在你們身上,就沒有資格說這沒什麼,等自己出了事情才來「揮」,都沒用。
基本上 有妨礙到我出入的 我才會去檢舉...檢舉不了的 我只好自力救濟...用自己的方法處理好像每個地區的警察局都有做網站 檢舉信箱之類的....只要你肯拍照... 要有明確的 時間 地點 車牌號碼 即可....基本上別人的車如果沒妨礙到你 還是少檢舉吧... 給人一個方便有何不可呢除非是那種 '路霸'......那就 給他好看!!.
從照片看來,機車旁好像滿空的,這件事,不只是那一位機車騎士有責任,消防局也得負責,把警示字樣張貼在那裡,讓平民百姓,可以不要停在消防柱附近,消防柱跟防火巷一樣,都必須保持淨空,這樣危險來的時候,大伙救災及疏散民眾才能比較快.......個人覺得,你告那一位機車騎士,其實效果不大,因為,改天還是有人會再騎過去停在老地方,不如,去消防局建議,把消防柱下方劃上"黃色斜線",黃色斜線的意思就是要保持路面淨空的意思,這個道理就像轉角的路面,路上都有劃紅線及黃線,意思是,不能在路面轉接口停車,以免發生意外,這種事情,交給一般的交通規範來處理就好了...像電信局的電箱也有黃色斜線告示,一般群眾看到了黃線,自然就不會再去停那裡,當然,也有些自目的會去停,不過,這時去罰機車騎士就比較名正言順些,因為警示都劃上了,騎士還停那裡,到時候,就用交通法規去罰騎士就OK了...
水清119 wrote:外張貼警語了吧 不是警語,是劃上黃線,表示路面淨空的意思....應該貼,應該劃的還是要劃,就像樓上開玩笑的話,只是,有些東西,該貼警示不貼,以後要是有糾紛,是很難分界的清楚的...
Why? wrote:1年前的文章被拖出來...(恕刪) 這沒什麼好大驚小怪&聯想的,小弟正好在 Google 查詢「消防栓違規停車」的關鍵字,自然就找到這篇(而且就在搜尋結果的最前面)進來以後看到不可思議的回答有感而發而回,所以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的~小弟不諱言我找這關鍵字就是要舉發某車主,不但違規擋住消防栓,同時兼佔用機車停車格,屁股還歪一半在路肩對其他機車用路人來說非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