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影片後座女王作法沒錯...重點是你有錄影!將來呈堂時,挨一下,如果你還手,你就輸了...不還手傷害告訴一定能成,法院見你穩贏貓這一下~大概會換1.民事傷害2.妨礙自由3.威脅4.妨礙名譽告起來,可以民事求償個幾十萬,換台車開安全點^^
這種事在台北市常見多到爆===計程車都是這樣載客管你後面有啥車==見到客人==直接從內側撇到外側==還打燈勒==搶錢都來不及了騎機車的年輕人==火氣這樣旺你來台北市騎車===我看你可以練身體喔==打到手軟==可以當==計程車殺手老衲發現很多人都把行車記錄器當成護身符==這樣的感覺怪怪的要是那駕駛==拿出球棒==往行車記錄器一砸==然後再xxxx====那場面又不一樣了一時的衝動 會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leon_chen1009 wrote:==========...(恕刪) 我覺的是機車惡意按喇叭....那個狀態跟本不用按喇叭車速一樣..看前面煞車本來就要煞車...而且機車又不在汽車右邊...機車真是來討戰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