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請益.....對方調解中途還落跑(文長慎入)

1.第三責任險為任意險,要保不保都可以(多繳一點點錢 保障多一點)
強制險顧名思義就是要保...
2.以警察筆錄為主.
3.哪國人都一樣,在台灣就是台灣的法律為主.
4.對方違規騎乘重型機車,就算補考也沒用,事發時間在考照之前,上法院可舉證,警察也可證明..
5.對方沒誠意 拖拖拉拉 就直接告了..

你贏面大很多~上法院吧,妳專心養傷吧,看可不可以告刑事.


tsai5059999 wrote:
你要在事發後6個月前...(恕刪)


對方她這種人 絕對不會想去坐牢,放心吧......
感謝各位大大的熱心協助&建議

這幾天對方似乎也去請教了律師
態度180度大改變...
似乎比較有心想談
不直接提告有很多因素
其中就像大大講的她有可能寧可不賠被關
一切就等她丈夫打算怎樣
不然最後一次調解失敗還是會直接送交通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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