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機車罰單申訴被駁回

沒用 n年前 騎中正路的時候,在特力屋之前的天橋就被偷拍過..
那時候也是為了閃公車,不過被拍了我直接摸摸鼻子繳掉了..

在這邊放上來也只是被砲而已..

andy51106 wrote:
罰單我繳掉了謝謝。...(恕刪)


頗贊同

andy51106 wrote:
家人在3/31跟我...(恕刪)


你的車右邊那線那麼空,怎麼不騎那裏?這樣如果可以申訴成功才有鬼。
車道右邊是空的
這張照片看來是要交罰款的沒錯
但如果是當地常有很多佔用慢車道的汽車
以後也可以用力檢舉一下

andy51106 wrote:
我不會沒事去騎禁行機車道...(恕刪)

你就算有事也不能騎到禁行機車道啊!

麒麟哥 wrote:
照片很明顯違規阿....(恕刪)


其他人違規你也可以檢舉
但不代表你違規可以合理化
如果你這沒被罰
我才會覺得台灣法律怎麼了.....
andy51106 wrote:
家人在3/31跟我...(恕刪)


你違規是事實
你不能用別人也違規來合理化你違規的事實

別人長期佔用/違停路邊
你可以去檢舉/投訴到媒體
你依然不能依此主張自己違規可以不受罰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那邊違規停車跟普通路邊停車沒兩樣
隨時都有
隨時去那邊打1999
煩死牠們就好了啊~
.
很明顯你右側車道並沒車,照片符合取締條件,已充分反映當時車況
別再說什麼外側車道怎樣了
就算外側有公車有臨停,中間車道是空的,你卻騎到內側去
真是搞不清楚狀況

andy51106 wrote:
罰單我繳掉了謝謝。
該路段為台北市與新北市連接的路段車流大。
不就是警察放任違停,導致機車只剩一個車道可以行駛,再來跟你說你越線違規了。
2.取締時應排除妨礙機車通行之障礙(如併排臨時停車、停車或外側二車道有其他障礙物等)。如以科學儀器採證之照片或錄影資料,應能顯示外(右側)車道狀況。

光相片裡第二車道空無一物你們騎到最內側的禁行機車道,有啥好說的??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真要計較認真罰,估計每天都可以開張單。誰沒被開過幾張罰單阿,習慣就好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