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on_oxide wrote:有記者假設問過交通...(恕刪) 自己貼的新聞有看完 文章嗎?然而,對於以執法標準而言,因為機車"沒有熄火",所以就算沒有在機車坐墊上,也算是連續駕駛,員警是可以依闖紅燈開罰的,但如果機車是"熄火"的狀態,那麼機車就只能算是騎士的物品。
zihfu wrote:自己貼的新聞有看完...(恕刪) 誰跟你講沒有動力的車輛是物品停車場裡都是物品還是車輛車輛不論有沒有動力它都是車輛腳踏車也一樣那照你的邏輯車輛如過熄火就能變物品早就一大堆無牌重機滿街跑了遇警察就熄火牽說是物品會放你才有鬼XD你故障甚至是事故停路邊一樣要開違規停車(很多人碰撞會私了不叫警察也是因為這樣.先對車輛位置現況先開單~再論人的對錯)違規是不管你的車有沒有動力甚至不管有沒有牌移動中或是靜止狀態在道路上它都是車輛車在賽車場或封閉式私人場地無牌它才是物品或運動器材論才不適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台北法規很緊不信大親身試試
yms27 wrote:基本上 熄火綠燈用牽的過 用路人身份就是行人了是否前段應該有一段 見紅燈下車牽上人行道再轉向牽車走斑馬線?...(恕刪) 真的趕時間記得要熄火~條子就抓不到皮條,有些警察很惡質~猛飆車改裝的絕對不會抓也不敢追上前去,專抓小條好欺負的老百姓
d1994830715 K大 wrote:如果紅燈沒超過白線(停止線) 對的~管你用牽的用拖的用踹的.紅燈穿越停止線就是闖紅燈.當然你綠燈可以去代轉,然後用牽的. 如果你是遇到紅燈再用牽的,當然是闖紅燈.如果是紅燈,你要先騎上騎樓,然後再從巷子裡用牽的過斑馬線.why not ?
webb6688 wrote:原責上是闖紅燈酒後...(恕刪) webb6688 wrote:酒後牽車(沒插key)都算酒駕 都有法院判決案例了 , 酒後牽車(沒插key)都算酒駕 ?? 不一定 ..要看當時情況..酒後機車都沒發動過(引擎溫度概略來判斷)..牽車移動不算酒駕..而不是酒後騎車,遠遠看到有臨檢.趕快息火用牽過去..這樣算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