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街頭巷尾一堆機車改排氣管超大聲吵死人


rstmeqft wrote:
87*-kw* ...(恕刪)

說實在,監理或檢驗機關處理噪音車都滿消極的
如果真的很常被這台車吵
直接寄信去環保署
我試過
還有專人CALL OUT回覆
會比較積極處理
好多鮮明的藍

skyline5466 wrote:
說實在,監理或檢驗...(恕刪)


真的嗎?那一定不是台北市,我貼文就是台北市的環保局回文,兩年才處理到…
首善之都…早已是過往雲煙的名詞…
其實法規沒有限制排氣管改裝,只要符合防燙功能及噪音規範的都可以裝。
只是咱們的監理機關人員都不是專業的又沒專業儀器可測,目視也看不出合不合規定,所以只要跟原廠車體不一樣的通通都算違法改裝。
而會改裝排氣管的人都有對策,當需要驗車時就回機車行免費借支原廠管去驗,驗完再裝回來就好了。
沒有完善的改裝法規才是漏洞的根源。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rstmeqft wrote:
真的嗎?那一定不是...(恕刪)

我們新北環保"局"也是差不多啦....

所以就直接到中央單位環保"署"
寄到署長信箱去詢問一下

記得好像隔天就有個大叔回我電話
告訴我那台車的檢驗標準
還有如果有其他佐證可以一並寄給他們
這樣更好查....等
好多鮮明的藍
改管的真的好吵又很台,只會讓路人討厭。

改管不是不好,是不要改到吵到別人就好
噪音比較難舉證
但你可以檢舉他改管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faxio wrote:
噪音比較難舉證但你...(恕刪)

改管如果外觀符合規定且具防燙功能就不違法,只有噪音部分能檢舉。
鈦金屬管跟碳纖維管因為材質本身具備防燙功能所以不用防燙蓋。

詳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附件十五 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四、本項設備變更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變更(或改裝、加裝)後應符合下列規定,並列為檢驗項目。

(二)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

其他設備

排氣管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3.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目前大多數改裝管外觀都符合法規,所以如果不是檢舉噪音的部分,很多都是照片看一看就直接判定不受理了。
至於噪音標準還要看時段,白天的容許值其實蠻大的,連陣頭、廟會的鞭炮聲都在容許範圍內,如果只是瞬間噪音也很難舉發成功。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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