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hifi哲 wrote:我不把它當交通車騎的喔~只是沒時間騎去遊玩摩托車只騎阿罵車所以才請教各位囉 當你因為不把它當交通車騎而導致最後要忍痛割愛如果能應付你載東西的需求的話,好像把它當交通車騎比較好吧...當交通車騎>不用賣,心好痛,捨不得不當交通車騎>要賣掉,心好痛,捨不得
Gohifi哲 wrote:在下我在2015年...(恕刪) 你不是沒時間騎...你只是捨不得騎...要不然,你買速克達要做甚麼? 有時間騎速克達嗎?如果不缺錢,檔車留著,再買一台速克達....你去監理站看,拿著大牌應該是要來報廢的,問一下,如果還可以騎1000跟他買,他會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