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沛生 wrote:別浪費時間處理這個(恕刪) 應該說, 別浪費公家單位時間處理這個!警察要開單一定是握有關鍵性證據的, 否則為何一天到晚有人上來貼檢舉卻不舉發的文?!你去申訴也一定是敗訴, 除非你確定那台不是你的車.....
人家開單應該都有影片的現在檢舉不容易,有被申訴可能都不會被開單的被開基本上都是罪證確鑿申訴成功都是那種被迫違規、短時間內很多次違規連續舉發...這種才會申訴成功你看一下照片是你的車,基本上就可以去繳錢了
Birmingham Uni wrote:小弟最近騎小綿羊被熱心民眾檢舉變換車道未按方向燈騎車20年第一次 我是開車幾十年,看過好幾次。不過我也會騎機車,可以理解,所以也不會那麼無聊檢舉這種事。除非是不打方向燈忽然間變換車道,切入我方車道,造成我緊急剎車,才會考慮檢舉。
就去申訴阿反正到時候會有人在看一次證據重新判斷正常人沒是不會去檢舉這種小問題估計那人也被檢舉同樣的問題所以加倍奉還吧這是台灣政府自己創造出來的其實就是利用百姓互相陷害的心態撈空所有百姓的錢不管再怎麼守法,總是有疏漏的一天政府就是要想辦法把你們的錢掏走這樣你們才能每天工作加班到繼續當個愚民,讓政府繼續操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