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單子上寫"對方後面追撞 未保持安全距離" 然後"恢復原狀" ...等
因為員警不會管你之後如何求償,所以跟他多說無益。
跟你分享我不久前發生的車禍,我也是騎車 GSR~
我撞上一台闖紅燈計程車,警察來了之後確定對方闖紅燈的事情,寫上"恢復原狀"就走了。
然後去車行估價, 我就把有刮傷的地方,還有三角台,前叉等全換新了
然後叫對方買單...對方原本不想付錢(約九千) 可是為什麼對方會付款呢? 給你幾個撇部。
1你去驗傷,拿驗傷單,如果對方之後不想付錢,你可以威脅告他過失傷害(刑事)...再跟他講,這樣對他划不來,他要花時間上法庭,一天到晚被傳換等,此外,就算最後沒有判刑也可能留下紀錄,對方想想划不來基本上也會想付錢了事。
2去拿車子的報價單,對方不給錢你就威脅法院見
跟對方說民事法庭開庭很浪費大家時間...再跟對方說你時間太多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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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月及7月份都有發生車禍,也是問林老師的
你們要先看警方的判定,看誰的錯比較多,保險公司會依比例去賠,例如:全賠,5:5,3:7,不賠
如果你查不到對方的保險,也可以請林老師幫你查,告訴他對方車牌即可
這樣的話你可以直接聯絡對方的保險公司處理,記得最好要錄音,我遇到的保險員及理賠員,處理態度都很不好
你要修車的話,最好先通知對方,還有要先拍照存證,看你要換哪裡,就拍起來,對方保險公司會要
不然就請對方的保險公司出來拍~
你看醫生的收據也要留,最好中西醫都看,不要只看一種
如果不方便自行騎車去看,你也可以坐計程車,最好請計程車開收據給你
要求對方賠償需要準備的東西,你可以參考上述論壇內的文章
我說一下保險好了!~
強制險 -----是交叉保險,你保的強制險是賠對方受傷的,對方保的強制險是保你受傷的
強制險只賠醫藥費,強制險是一定要保的,所以你看醫生次數越多,表示你受傷較嚴重
到時在調解時,比較容易談
第三責任險 -----是交叉保險,跟強制險一樣,都是保對方的,你騎機車,所以有可能沒保,對方開車,應該會有保,
第三責任險是賠財務損失的,所以你修車時,最好通知對方保險公司,他們會來拍照存證!
如果對方沒保的話,他自己要拿錢出來賠你
ps: 機車的第三責任險沒多少錢,可以的話保一下比較好,如果你不小心撞到別人,
保險公司會幫你賠對方的財務損失
如果對方一直不願意合解,你可以到事發地點的區公所,請區公所幫你調解,你去區公所拿申請書,
填一填後,區公所會幫你寄一份給對方,如果對方有來,那調解委員會幫忙分析是誰的錯比較多
如果對方沒來,會再約一次,如果一直沒來,區公所會幫你開立調解不成立的單子,你拿去承辦的警局告對方傷害
到時會上法庭,由警方提告這是不用付律師費的!
重點: 發生車禍一定要先報警,不要私下合解(不然沒辦法請保險)
因為你有受傷,所以你可以告對方傷害(對方開車,應該不會受傷,除非像我遇到1位駕駛是孕婦)
如果你騎車有任何危規,警方那邊會開罰單給你,對方也一樣(例如:沒保強制險,沒帶証件.....等等)


























































































